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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天若令其亡,必先令其狂

从看到采金盘里看到第一粒金子的时候,云烨就知道窦燕山死定了,探戈女王或许不会相信云烨,可是人类在金子面前还有多少理智,云烨很清楚。

南诏可不是只有探戈这么一个部落,他是成百上千个部落的总称,云贵高原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如果让他们知道有一个部落已经沦落在唐人手中,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如果说在驱除敌人的时候他们还会考虑一下自己的承受能力,但是在金子面前,那些已经知道金子宝贵的部落头人一定会以死相搏的。

“探戈部落发现了黄金海。”云烨轻描淡写的把这句话告诉了探戈女王,今天一天的产量,五两金子被装在小布袋里,被轻易地扔在地板上。

探戈半信半疑的打开布袋,把金子倒在了饭碗里,黄色的金沙刚刚没过了碗底,她看得很仔细,良久之后抬头对云烨说:“没错,都是金子,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你的客人有一种工具,使用了这种工具,两个人,每天都会采这么些金子,我昨天就告诉你了,你不相信,我把金子拿过来给你看一下,还要给你的客人看看,这几天他一定会多制造一些工具,你们南诏的金子很快就会被他采完。”

云烨说完,就拎着蛇肉,端着金子去找窦燕山,身后的竹楼里传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小楼也颤抖了一下,他的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

窦燕山的血到底止住了,睡了一整天有了一些精神,斜倚在床上听自家的仆役汇报今日的成果,当他听到一天之间就采来五两金子,立刻就坐了起来,想要大笑,又担心伤了身体,精神很是健旺,正要夸奖仆人两句,就停竹楼外传来云烨和老管家的声音,他又躺了下去,装作身体虚弱的样子。

云烨把装金子的碗随便搁在窗前的桌子上,君子耻于谈钱,拎着那条剥了皮的蛇,来到窦燕山床前,把蛇在他的眼前晃晃,放在他的床上看书的矮几上,伸出手,探探他的额头,让窦燕山伸出舌头看了舌苔,这才坐下来对窦燕山说:“金子的事不出我们所料,采来五两,不说这些阿堵物,让管家去处理吧,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烧退了,性命无碍,今日我无意中抓到了一条蟒蛇,告诉你,这可是益气补血的好东西,自己没舍得吃,给你拎来了,你需要这东西,赶快把身子养好,我准备看看你到底如何扬威于异域。“窦燕山果有君子风范,对金子看都不看,拿手碰碰矮几上的蛇肉,只觉得晶莹剔透,很是美味的样子,想到多日没有吃过鲜美的脍,不由的口中生津。

“云侯美意,窦燕山愧受,不如就让厨下将此美食飞刀斩成脍,小弟这里还有上好的黄芥,不如我们共谋一醉可好?““你吃蛇肉没问题,酒还是不要喝了,你的脑袋肿的如此大,你不觉得碍眼,我还觉得难受呢,酒是发物,你还是不要喝为好,你多给我点粮食,我家旺财总是吃不饱,小气的,在长安,旺财一般都是自己去街市上买吃的。”

窦燕山笑呵呵的答应,旺财在云家的宝贝地位没人不知道,现在过得的却惨了点,遂吩咐老管家给云烨一斗米,顺便把腊肉也割了一条子,让云烨下饭。

眼看着云烨出了门,窦燕山起身一个健步就来到窗前,端起黑陶碗里的黄金仔细看,在落日的余辉中,金子闪闪发光。

“公子,这云烨真的一天就弄来这么些金子,老奴小看这个纨绔了。”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云烨聪明绝顶,有这样的奇迹发生不算离谱,可惜这样的人最后无论如何也是必须要杀掉的,太可惜了。”

“公子您前些时日不是还想尽力招揽他么?为何今日起了杀心,要杀他为何不在长安下手,带着他的首级,我们还方便些。“窦燕山指着自己脸说:“这种人会看透别人的心思,我站在那棵大树下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在我面前设防,结果,他若无其事的在洗澡,对我的羞辱不加理会,他之所以忍耐这种羞辱,就是想看着我被水蛭吸血,若不是他预料到我死之日就是他自己的末日,绝对不会提醒我身上有水蛭,现在想想,我都遍体冷汗,我先前幻想让他为我所用,真是可笑,我不过稍一疏忽,就差点被他刑杀于无形,他还有一种本事,就是让人不自觉的对他心生好感,他害死我全家,我面对着他,居然生不出一点恨意,除了遗憾,什么都没有,可以预见,在我杀了他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开心。““此人心地恶毒,公子,我们还是尽快下手为好,莫要再被他所欺,这条蛇一定有毒,老奴这就把它扔掉。““不会的,云烨现在绝对不想我死,我问过其他人了,这条蛇的出现绝对是意外,所以蛇没有问题,你去吩咐厨下把它做成脍,我很想吃。’

“公子,不可贪图一时的口腹之欲,说不定会有无穷的后患。““山叔,我不是一个蠢货,这是对我的心境的一种考验罢了,云烨出了题,我就必须接着,三国时期,魏国大将羊牯敢吃吴国大将陆抗送来的药,我为何不能吃云烨送来的蛇?欲做大事,胆大心细必不可少,不会有事的,你放心的去做吧。“老管家山叔无奈的拱手告辞,拿着蛇去厨房让厨子做准备,再三叮咛让厨子做好以后,先找个土人的小孩子试试,到底有么有毒。如果蛇肉有毒,他决定先杀了云烨,再去跟公子请罪。

云烨不敢轻易的走进丛林,黑越越的林子里不知道隐藏着多少危机,站在竹楼里,隔着门看远处最高的那棵树。

一棵伟岸的大树,长在丛林中。它的顶端极力向上,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不用看就知道,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大树的霸道的生存方式,几乎让他们无路可走。

后世把这种法则叫做丛林法则,强者占有所有的资源,弱者一无所有。

丛林法则是一个社会学政治学概念,指的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专制生活,人际关系个人和组织关系都遵循弱肉强食的规则,武力成为决定命运、决定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力量。

上学的时候死记硬背下来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了重新的理解,云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只是身在彀中,想要逃脱,却如黏在蜘蛛网上的飞虫,束手束脚,只能垂死挣扎。

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如果自觉自愿的接受李二,长孙,李靖他们的改造,想必自己的生活一定会过的舒坦无比,公侯万代谈不到,三五代,云烨还是可以保证的。

回想起来,自己所有的苦头都是自找的,所有的麻烦也是自己找的,一个后世的人来到大唐,难道说要重新接受一次封建主义教育才能在这里立足么?

探戈一直在殴打那些男人,可是没有效果,东边赶起来,西边的又会躺下,在猪圈里都没有损坏的嗓音,这时候已经有些沙哑了,无论她说什么,那些人都只是耷拉着脑袋。

窦燕山脸上的浮肿已经消散,又恢复了他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趴在栏杆上看探戈忙碌,老管家递上来一颗药丸,窦燕山随手抛了下去。

底下那群被探戈刚刚鼓起来一点勇气的土人,立刻大乱,小小的药丸不停的在那些肮脏的手里传递,不知是谁先给别人来了一拳,这些人这时候好像才想起来自己有手脚,会打人,刚刚衰弱的连站立都成问题的人,这时候变成了一匹匹的恶狼,红着眼珠子,用手用脚,用牙齿相互厮打,争夺。

探戈女王疯狂的扑进人群里,把那些瘦弱的男人一个个的抛出来,自己抢到了那颗药丸子,在那些人狼一般的眼神中,把那颗药丸子,远远的扔进了小河里。

捶着自己的胸膛冲着白衣飘飘的窦燕山大声的嘶吼:“魔鬼,魔鬼!“窦燕山和煦的笑了,甚至有那么一丝羞涩,从管家手里又拿过两颗药丸子,朝着人最多的地方扔了下去,明亮的眼睛里还带着一点好奇。

探戈女王还想把药丸子抢过来,却被那些野兽一样的人群淹没,两个最强壮的人得到了药丸,现在早就看不出药丸的颜色,更像两个泥球,一到手,就立刻把药丸子吞了下去。

很快他们就在那些人羡慕的眼光中倒在地上,剧烈的抽搐,折腾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教无声息的躺在那里不动了……窦燕山在看,云烨在看,躺在泥沼里的探戈女王在看,窦燕山捂着鼻子后退了一步,那两个男人失禁的气味伤害到了他。

云烨却在衡量在这样的严重的刺激下,探戈女王会不会发疯,至于死去的那两个鸦片鬼,他实在是生不出同情之意,不管是被动吸毒,还是主动吸毒,都不会有太好的下场,在后世见得多了,现在,或许到了自己该走的时候了,探戈答应给自己造的竹筏,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