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战,一直持续了大半夜。
夜战中,指挥调度本来就不容易,决定胜负的唯有勇气和运气。
在混战之中,举火把的人往往会成为最吸引仇恨的人,弓箭、战刀都会不遗余力的攻向这个最容易攻击到,也很有战略价值的目标。一场混战下来,如果对战双方的损失都在三成左右,那举火的人恐怕一百个里面也活不下来一两个。
想充当黑暗中的明灯,代价就是这么恐怖,风险就是这么邪乎。
但完全不举火又不行,完全不举火,那就连敌人的位置都看不到,连自己人都分辨不清楚了。所以,总是要有那么一些勇气绝伦的人,在夜战中充当无名英雄的。
哪一方的勇气更足,误伤就更少,组织度就越高,胜率自然也会相应提高。
至于运气,应该没什么可说的,战争本来就有很多的偶然姓,夜战更是所有战争中,偶然姓最高的类型之一。运气好,有的时候比勇气好还重要。
不过,以今天这场夜战而言,双方的勇气和运气都是半斤八两。一方的人数更多,另一方的部队更精锐,所以,一直战到黎明时分,也没分出胜负。直到第一缕曙光降临,照射在浸满了鲜血的雪原上,战斗才戛然而止。
没错,战斗的结束很突然。
即便是冬曰有些灰蒙蒙的曙光,照明效果也比夜里点着的零星火把强过千百倍。光明重回大地的那一刹那,苦战中的双方都傻眼了。
身上穿的是破烂的皮袄,简陋的弯弓斜挎在肩背上,手中挥舞的大多数是弯刀以及狼牙棒之类,颇具草原特色的兵器,连每个人的脸都长得差不多……
这里说的不是五官相似,而是同样的风霜满面,眉眼间看来年纪尚轻,但皱纹却已经爬上了脸庞。那不是岁月的痕迹,而是草原上独有的大风大雪,如霜刀冰刃般在脸上划下的痕迹!什么都做得了假,只有这个是无论如何也做不了假的。
打错人了?
苦斗一夜,打的居然是自己人?
牧人们都被这个念头给震傻了,只觉坠入了一个黑暗笼罩的噩梦之中,浑身冰凉,只盼着下一刻就醒来。然而,无论是弯刀上的鲜血,还是地上密密麻麻的人马尸体,亦或已经流遍了脚下冰原,已经凝固成了青黑色的鲜血,都在提醒他们,这不是梦,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一夜鏖战,杀的,死的,伤的,残的,全都是自己人!
“嘡啷……”高举过头的弯刀僵直在空中,握刀的手渐渐无力,任由钢刀从颓然滑落,落在冻土之上,发出金铁碰撞般的声响。
“嘡啷……”护在胸前,准备招架的弯刀不但失去了目标,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嘡啷啷……”各式兵器继而连三的从手中滑落,落地的响声连成了一片。
鼓荡起来的热血已经彻底被夜风吹冷,这个打击实在太大了,鼓起所有的勇气,付出了惨重无比的伤亡,搏杀了一夜。如果打的是敌人,哪怕战败,也是虽败犹荣,同伴的战死,也会成为激励幸存者继续战斗的最大理由。
可是,残酷的现实告诉大家,这一夜的苦斗毫无意义。
不但毫无意义,起的还是完全的负面作用,他们用自己的手,把援兵给打残了!援兵也同样做到了敌人未曾做到的时,重创了部落联盟的主战力量。
少数几个理智尚存的人将目光投向了他们的领袖,年轻的步度根,希望对方做点什么,至少不要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绝望情绪继续蔓延。
但是,步度根的表现却让他们更加绝望,因为这位统帅自己也陷入了极度的茫然无助之中。
“怎么可能?怎么会是这样?这是假的……是假的吧?一定是,是在做梦!”步度根的刀也扔在地上了,似乎被那几道目光刺激到了,他突然喃喃自语起来,一边说,还一边用双手在身前比划着,像是在向什么人辩解一样。
“不可能的,弥加明明被汉军击退,退回白山的山谷了……我听着他们远远逃开的,听得很清楚……呼喝,呼喝……字正腔圆的鲜卑话,汉人不可能会……夜里的敌人,说的鲜卑话才不对劲呢,他们……”
“步度根!”他的自辩没能说完,半身是血,头盔被砍飞,露出了个大光头的弥加出现在他面前,大声怒吼,用的正是步度根口中可疑的东部鲜卑腔调:“你干了什么,干了什么啊?对辛辛苦苦的赶来救你的朋友,你就是这么回报的?用刀子?”
“我,我……”步度根向后缩了缩,然后突然被人搧了耳光似的直起腰板,大声反问道:“是你先冲我的阵列的……也是你先动的手,长老们才让我出来接应你,还有……”
“胡说八道!要不是你们先和汉军动手,老子干么要来帮忙?这天寒地冻的,怕死的不够快吗?再说,你的信使不是明明说好了,天亮后才动手吗?”
“那,那你干什么冲我的阵列?”步度根慌了。
“就你这里鼓角声和喊杀声最响亮,我来帮忙,不奔着这里来,还能去哪儿?我就怕误伤,让人一直喊话,你难道没听见吗?”
“可,可是……”步度根还有一千一万个理由,但千言万语,最终只变成了颓然道出的几个字:“我,我们中了汉军的计了!”
他是用近乎哭号的声音喊出这句话的,而仿佛是为他这句话做注脚,在雪原的四周,一杆杆红旗林立而起,先是成群,转眼就连成了一片。
正中处,一杆两丈多高的大旗傲然孑立,鲜血般亮红的旗面与朝阳交相辉映,上面斗大的一个‘风’字,在猎猎晨风中,神采飞扬!
旗下,一名少年将军白马银枪,威武有若天神。
在他身后,数不尽的骑兵如潮水般汹涌而来,一排排的长槊举起又放下,整齐有若一人,三尺槊刃反射着寒光,苍白的冷色调中,蕴含着浓郁的杀机,战号声有如排山倒海一般。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胡骑尽皆色变。
汉军如此强盛的军容,即便在两军没经历过内耗,联手对敌,也未必是对手,何况现在?
现在,就算大伙还能鼓起勇气,可人马的力气都消耗殆尽,连逃跑的力气都没了,哪里还有迎战的本钱?
绝望,所有胡人心中都只剩下了这么个念头。
胜利,已唾手可得,但赵云却迟迟没有下达围歼的命令。这一次,秦风不着急了,也没有任何催促的意思。
昨夜,他亲眼见证了赵云如何指挥若定,通过一系列的扰敌、诈败、佯动等手段,达成了误导敌人的目的,最终引发了这场胡人内战。
在赵云的指挥下,轻骑有如神助一般,只通过声音判断,就完成了这次匪夷所思的误导作战。
其中最凶险的几个步骤,分别是对弥加和步度根的引领。
步度根相对容易对付一点,因为他已经有了既有的念头,认为自己突袭的是汉军的后队,只要将队列打散,在他面前不断诈败,就能引得他狂冲不止。
对诈败的骑兵来说,这当然也很危险,但总是有法可依,只要退往没有喊杀声传来的方向就安全了。然后再通过军中特有的暗号,就能重新集结起来。
而对弥加的引领,难度要大很多。赵云亲自率领一队亲卫,以骑射战法,且战且退,一路牵着弥加的鼻子,让他撞到了步度根的队伍当中。
也就是赵云亲自出马,才能把握好那个火候,给弥加一种错觉,认为步度根军是汉军主力。为此,赵云当时和弥加一起撞进了步度根军中,在两军展开激战后,又硬生生的在两军之间制造了无数误会,直到黎明前才从乱军中杀出。
秦风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这个后进晚辈了,无论智谋还是勇武。想到夜战开始之前,他提出的那些质疑,一时间,他多少有些汗颜,自己想的实在太少,太浅薄了。
一味厮杀,怎么比得上这样不战而屈人之兵?他下定决心,以后只要听命令就好了,再不对主将的决策指手画脚。
另一边的田豫也是咋舌不下,他料到这一仗会赢,但没想到赢得这么轻松,这么神乎其神。
面对分进合击的敌军,能不为敌人所趁的,就已经是合格的武将了;能找准敌人的弱点,予以各个击破的,用名将称之亦不为过;而赵云打的这一仗……让两支敌军互相残杀,然后从容出来收拾残局?这只能用神迹来形容。
兵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不战而屈人之兵!
现在差不多就是这样,胡人连兵器拿不稳了,还指望他们会拼死一战吗?虽然部落联盟那边还有十多万人,但没了这些中坚的主战力量,纯粹的老弱残兵的士气还能指望吗?
近乎兵不血刃的灭掉十几万胡人,这一战的战绩,必将成为不灭的传说!
万众瞩目之下,赵云剑眉一轩,淡然下令:“向他们喊话,招降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