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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章 打抱不平

胖子很开心的拉开凳子在戚风对面坐下:“谢咯,呀,你就吃这个?”他探头看了一眼桌子上的东西,那一碟豆干,着实寒酸了一点。其实是戚风对这小镇上的厨师没有太大的信心,并且自身也没有胃口,所以才只点了这点东西打发时间。

“是。”戚风道。

“呵呵,小二哥,麻烦牛腩要两碗,烙饼也多一些。”胖子呵呵笑了笑,脸上的大胡子抖动了一下,回头招手。

他自说自话,要请戚风吃饭,却并未看到戚风脸上那一丝微皱的眉头。

“这里的牛腩烧的很好,佳酿也不错,只可惜烙饼火候差了点,总是哽人喉咙。”胖子喋喋不休的说道,“不过吃吃还是可以的,旅途么,不比在家。对了仁兄,敢问尊姓大名?仙乡何处?我叫沙秀,沙子的沙,秀外慧中的秀,不过认识我的人都喊我沙胖子。”

他倒是很开朗,一上来就来个竹筒倒豆子,把自家身家报了个干干净净。

“我祖上十代都在地爆星域居住,我住在南边三千里外的沙家镇。”店小二上酒菜,沙胖子很热络的把好吃好喝的都往戚风身边推了推。

为了出门不引人注意,戚风穿着已经洗的发白的灰色长袍,下巴上也蓄起短须,连日赶路,无暇收拾自己,倒是被沙胖子误认为是落魄的行者了。

“黑水平原地势较低,白天闷热夜间寒冷,晚上仁兄要多盖一条被子啊,如果不够可以找我来拿。”沙胖子从坐下就没闭过嘴,简直比最啰嗦的妇人还要啰嗦。虽然起初戚风感到厌烦,但很快他就发现,旅途中若有这么一个伴儿倒也是不错的一件事,尤其是不久之后发生的事,更让他对沙胖子心生敬意。

大巴山以南,基本就属于严涛统辖的地盘了,这里没有平民,只有奴隶,包括这座小镇,镇上的居民也都是奴隶。他们在这里日夜劳作,所得的十之八九都要上交给严涛。既然是奴隶,地位尊严什么的也就不要提了,路过这里的客人多半不把他们当作人来看。

这不,戚风和沙胖子正在吃着,外头又进来一个人。

“有人么?给老子上一桌好酒好菜,全捡好的上。”那人长着一双斗鸡眼,头发枯黄像是枯草一样,从他身上毫无羁留逸散出来的神念来看,他应该是半神境后期的实力。

“来了!”店小二年纪不大,看起来还是个少年模样,听到客人招呼,便忙不迭的上前伺候。好酒好菜上好,那家伙大概是饿慌了,唏哩呼噜一阵吃,很快就风卷残云般的把一桌子酒菜都吃喝光了。

吃饱喝足,那人站起来一边剔牙一边往外走,似乎是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店小二慌忙上前阻拦:“客人,还没付钱呢。”

“滚!”那人飞起一脚,店小二瘦小的身躯便被踹飞,一头撞上楼梯口的柱子,顿时鲜血直流。

这里的奴隶分两种,一种是祖辈来到这里之后郁郁不得志,毕生没有再精进,之后剩下的后代就沦落到社会底层,成为奴隶。另外一种则是战俘和囚犯,通常来讲后一种奴隶比较强势,地位也高一些,而前一种奴隶则因为祖祖辈辈都做奴隶,地位无法提升,奴性已经深深印刻在他们骨子里了。

这些生来就是奴隶的人,没有好的资源可以享用,实力自然也就都在半神境初期,大多数空有实力而没有技巧和经验,任人宰割而无可奈何,眼前这店小二就是如此。

见店小二被打,掌柜慌忙跑出来劝架:“客人,何苦呢?一桌酒菜而已,不要难为小孩子。不过您真得多少给点,我们赋税重,活的艰难啊……”

掌柜年纪大,说起话来比较温和,又带着一股子祈求的意思,那人听后便傲然道:“知道你们不容易,好吧,这些钱给你……”他往地上丢了些钱币,那掌柜的低头一看,顿时满腹苦水,这钱连这里的一盘菜都不够买。

“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马上就要成为星域军团的一员了,这饭钱本来就不该给的!”那人得了便宜还不依不饶。

掌柜见状知道无可奈何了,今天铁定是碰到二流子,想到小二的下场,他也只能含泪忍下。就在那人大摇大摆将要离开的时候,这边沙胖子砰的一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你把饭钱结掉再走!”

沙胖子人高马大,嗓门自然也就特别大,他的声音就像是轰雷一样回荡在这低矮的客栈大堂里。那吃霸王餐的无赖听到这话,便定住脚步:“哟呵,哪里跑来个打抱不平的?让老子看看你是长了三只眼呢,还是多了一条尾巴,哈哈!”

取笑归取笑,那人还是蹭的抽出腰间悬配着的砍刀。砍刀明晃晃的,一出鞘就把这昏暗大堂给照亮了,很明显,这刀质地不错。

“哼,说的就是你!”沙胖子气哼哼的一脚踢开凳子,走到屋中央,叉开双脚,双手抱胸,很气愤的盯着那人,“他们一年辛苦所得,勉强能够糊口,还要上交赋税,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他们还活不活了?”

那人脸上笑容收起,恶狠狠的盯了沙胖子一眼,戚风就知道今天事情或许要闹大了。又见那人转身气哼哼的走出门去,到了外面街上却大喊起来:“里面的死胖子你给老子出来!兄弟们,咱好久没杀人了,今天开开荤!”

戚风散出神念略一查探,惊讶的发现对方原来足有七八个人,看起来不像是良家,倒像是强盗。原来他们一伙早有准备,专程来抢劫占便宜的。

沙胖子就像个气球一样,气哼哼的滚了出去,堵在门口就像个门神,把这大堂唯一的一点光线来源给挡住了。

“不管你们人多还是人少,我沙胖子在的地方,就绝对不许你们欺负老实人!”沙胖子声音铿锵有力,虽然戚风早已探查到他的实力也不过如此,对面七八个人加起来,足够让他死上七八次了。

戚风闷头喝酒,就听外面一阵乒乒乓乓,屋子一阵紧似一阵的摇晃,灰尘扑头盖脸的从原先的藏身处洒落下来,洋洋洒洒的落进酒菜里。他皱皱眉头,缓缓站了起来。

掌柜和店小二瑟缩发抖,躲在店内,而门外,七八个壮汉正把沙胖子当皮球踢。当戚风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沙胖子就像是一只巨大而饱满的沙袋,骨碌骨碌被踢到他跟前了。

那七八个人,除了开始进入旅店的那人之外,每个人个头都比戚风高出三四个头,块头十足,身上的肌肉就像是隆起的岩石,穿着也很粗犷,腰间系着一条绿色草裙,赤着的大脚板上毛发浓密,看起来就像是野人。一看到他们的样子,戚风瞬间就想起一个种族来——高地蛮族。

没人知道蛮族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出门在外苦修,能不碰到蛮族最好就不要碰到,若是碰到,最好是远离,若不能远离,那就不要看他们的眼睛。倒不是说蛮族有多厉害,只是他们太凶残,而且天生力大无穷,生来实力就是半神境的他们,力气却要比吏神境的人还要强几分。尤其是这些蛮族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吃生肉,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土里藏的,山上跑的,只要是活的带血的,他们就爱吃,这当中也包括人类。

而蛮族的另外一个特色就是,群攻强,这并非说他们的技能有多厉害,而是说他们团结,遇事就一窝蜂的上,经常把对手打个半死不活,然后拖回家去生吞活剥。喜欢生食的蛮族很懒惰,他们的财富通常都是依靠劫掠获得,因此是地爆星域大陆上最大的一群劫掠者。

懒惰的高地蛮族除了吃喝睡,什么都不爱,传闻甚至连拉屎放屁他们都嫌累,自然不必说什么刻苦修炼了,然而这个族群的人却是强者辈出,原因只有一个——他们能够把吃下去的生物能量,转化为自己的。大概也正是因这个天赋技能,让他们越来越懒。

也就是因为这几个原因,高地蛮族历经几十万年,一直被称作最无赖最蛮横的种族,人人见之皱眉,望之遁走。居然是人类和高地蛮族勾结在一起为祸人间。看到是他们,戚风也不由得眉头一皱,心里发烦。

本来戚风出来只是打算探探情况,并未曾决心要帮助谁,可那七八个壮汉大概是打红了眼,尤其是看到戚风气质不俗,像是有钱的人,更加嚷嚷不休了。

“好啊,有帮手?有帮手有个屁用,一样杀!兄弟们,上……”领头的身材十分雄壮魁梧,浑身肌肉如小山一般,他往那里一站,就像是一座宝塔从天而降。或许是打人打红了眼,看到戚风之后,他便立刻断定这是那胖子的同伙。

其他人哄笑,起哄道:“大哥,这个就交给你了,貌似很美味啊!”

“哈哈!吃掉他,说不定直接就突破了!”

就在这样的哄笑声中,神念笼罩在壮汉周身,巨大的压力扩散开来,这时候戚风才发现,眼前这个宝塔般的高地蛮族并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的实力至少也有半神境后期那么强。要是在几年前,面对这样一群高地蛮族,戚风就只有落荒而逃的份,可现在情况不同了。

见壮汉爆出神念,被打瘫在地的沙胖子杀猪一样的叫唤起来:“不许滥杀无辜!要杀来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