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凭陆景庭和秦野的长相气度,这两货往酒吧的吧台上一坐,那漂亮的妹子绝对不用撩就围上来了。
就像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女人当然也喜欢英俊帅气的男人。
很快,两人身边就围了一圈美女和帅哥。
秦野本身也是个会玩的,陆景庭那货就更不用说,以前就是个不要脸的,出去几年,别的本事没学到,在国外绝对学了一身的撩妹技能。
撩妹技能最最酷炫的,当然就是魔术啦。
陆景庭随手从调酒师那里扯了一支人家本来用来做装饰的蓝色妖姬,扯了一片花瓣,放在手心,让一位美女吹了一口仙气,再摊开手,蓝色的花瓣就变成了一条铂金链子。
美女们都沸腾了。
“陆少,你好棒呀!”
“陆少,再来一次。”
“陆少,这一次让人家吹呗?”
陆景庭把项链给那位帮他吹仙气的美女戴在脖子上,朝围观的人群乱放电:“那可不行,这魔术啊,要的就是神秘,这变多了也就不稀奇了。”
“陆少,教教我们呗?”
陆景庭搂着刚泡的美女,笑得那叫一个风流倜傥啊,“那可不行,本少还指着这项技能骗一个媳妇儿回去呢,你们谁要是愿意当本少的媳妇儿,本少就教她,怎么样?”
“陆少又拿大家开涮,咱们真要愿意,还不把你吓跑了啊?”
陆家虽然倒了,但是这个消失了几年的陆景庭突然又杀回来了,这事儿没人看得懂。
陆景庭以前一起混的那帮子兄弟,也有跟他联系的,他一概不见。
旁人就更搞不懂他这是啥意思了。
当然,他那些玩的好的“兄弟”,更多的则是不再搭理他了,毕竟陆家已经跨了,他陆景庭现在一无所有,那些公子哥儿没有趁机来踩两脚就不错了,愿意搭理他的也没几个。
其实啊,陆景庭真的一点儿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不管他在别人眼里是个破落户还是陆家大少爷,与他没差别。
他亲爹还在牢里蹲着,亲妈又疯又病的,那又怎么样?
秦野见他闹得差不多了,请美女们一人一杯酒让大家散了。
陆景庭还笑话他:“大哥眼光高了,这些都看不上对不对?我知道,你稀罕的是那些刚刚出道的……”
“你小子,这还没怎么喝了呢,醉了?”
“醉什么醉,我还想醉呢。”
两人找了地方坐下,不去包厢,也不怕被记者拍到。
陆景庭的腿随着音乐的节奏一下一下的抖动,眼神肆意在舞池里搜索。
秦野踢了踢他,“你回来也两天了,什么时候去看你妈?”
“没想好。”
秦野拍拍他的肩膀:“秦牧后天出来。”
“嗯。”
“那谁啊?那不是向颖吗?”秦野突然指着酒吧门口那边。
陆景庭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募地瞪大了眼睛。
上一次在飞机上偶遇,向颖穿着休闲套装,打扮的干干净净的,害他差点没敢认。
后来一想人家现在怎么也是公司一把手了,肯定跟以前那个跟着他胡闹的向颖不一样啊,肯定会变啊!
好吧,陆景庭觉得全世界的人终于都正常了,就剩他一个众人皆醒我独醉,挺好的。
可是,门口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特么谁啊?向颖又抽了?
门口那个穿着黑色抹胸裙,画着烟熏妆,手指里夹一根烟的女人,还真是向颖。
她身边还站着一个男人,看着三十多岁吧,西装笔挺的,戴一副眼镜,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肚子微突。
陆景庭纳闷了,向颖身边的男人竟然不是那个叫司昊的家伙——有意思!
“那是向颖吧?”秦野还有点不确定,向颖以前的光辉形象他几乎没印象了。
陆景庭翘着二郎腿笑起来:“可不是么,这丫头要干什么?爬墙?”
秦野挑眉:“爬什么墙?人家又没结婚。”
“向颖没结婚?”陆景庭好奇了,“那司昊是干什么吃的?”
“司昊啊,向颖的拍档,不过根据一个男人的直觉,那小子一直喜欢向颖,只是奇怪的很,两人在一起五六年了,也没见怎么着。”秦野摸着下巴看了看向颖身边的男人,纳闷了:“难道向颖喜欢这种?”
“不是吧?”陆景庭满脸嫌弃:“这男的一脸猥琐,一看就是读书读傻了看见女人心里激动恨不能脱了就扑、面上还装逼的斯文败类啊,向颖能看上这种?”
秦野这才想起陆二货以前跟向颖有过一段,调侃道:“毕竟是睡过的人,你够了解她啊?”
“哥,你这就没劲了啊?”陆景庭无所谓的扯扯嘴皮子:“谁的青春不轻狂啊,向颖我当年就看出来了,这丫头看着泼辣,其实心眼儿实,换句话说就是傻,混蛋的话都信,你说傻不傻?”
真是太有自知之明了。
“人家那是遇人不淑。”秦野警告道:“小婶婶的姐,你自己看着办。”
“你放心,现在你就是给我一百个熊心豹子胆,我也不敢招惹她。”
这边,向颖到了吧台,直接点了这里一瓶高档酒。
“刘先生,来,我敬你一杯。”
“向小姐客气了,第一次见面,多多关照。”
向颖嘴上说着敬酒,其实根本没有跟人家碰杯的意思,直接仰脖子一口气干了。
“这酒果然不错,一万八一瓶,还挺值。”
一听那看着最多装四两酒的小黑瓶竟然卖一万八,刘先生脸上的肉狠狠一抽。
向颖偏偏还笑眯眯地问他:“刘先生,你觉得呢?”
“不错不错,入口绵长酒香浓郁,是好酒。”
“原来刘先生除了研究化学还懂酒啊,你等等,这里的调酒师尼克自创了一种鸡尾酒可棒了,刘先生要不尝尝?”
“呵呵,好吧!”刘某人额头开始出汗了。
他听说过忐忑,这里不仅氛围让人忐忑,酒水的价格更是让人忐忑。
而向颖嘴里的这个尼克,则是这里最受欢迎的调酒师,他自创的“为你”一晚只卖十杯,五千一杯。
当尼克把那杯颜色跟血一样红的鸡尾酒推到刘某人面前时,他觉得那酒杯里的不是酒,而是他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