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的,莫央就醒了。
她不是自己醒的,昨晚紧张到半夜,接了秦修的电话后又在床上滚了好几圈才睡,睡了不到三个小时,墨墨江澄就带着秦宝宝过来了。
不一会儿杜朵也来了。
莫央家这边没有亲戚,这三个丫头能来莫央真的很高兴,都不那么紧张了。
墨墨偷偷跟她说:“我哥叫我们来的,他怕你紧张。”
“我才不紧张。”莫央死鸭子嘴硬。
吃了早饭,她洗了个澡,不一会儿造型师就来了。
然后做个造型就做了一个多小时,画完妆,换上衣服,一切搞定就快十一点了。
杜朵和墨墨以及另一个墨墨的朋友也换上伴娘的旗袍,等着秦修上门来接新娘。
秦家四少大婚,这天的交通格外畅通,大小路口都可以看见交警忙碌的身影,绝对没有任何交通事故发生。
秦修十一点整准时到了莫渊和莫央现在的新家长信春天。
他穿着鲜红的长袍马褂,很神奇的,这种新郎服穿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会让人发笑,反而越看越觉得好看,帅气,简直就是最帅的新郎官儿。
二楼的卧室里,莫央也是一身鲜红的嫁衣,头上盖着轻薄的红纱,红纱上面用金色丝线绣着精致的鸳鸯戏水的图案,据说是黛儿工作室一个绣娘亲手绣的,绝对的大师级别的手艺。
盖头下面,莫央那张灿若桃花的小脸朦胧可见。
这货紧张的直捏手,听见有人上楼,杜朵一溜烟儿的跑回来了:“快快快,新郎官儿来了。”
然后墨墨赶紧把门关上了。
杜朵看她比自己都着急,忍不住乐道:“墨墨,你到底是哪头的?”
墨墨这才想起自己还是新郎官的妹妹来,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不管,今天新郎官不拿出诚意来就别想把新娘子接走。”
江澄见莫央抻着脑袋看,安慰她:“你别担心,我们就意思意思,不会太为难修的。”
莫央心说你误会了,随便你们怎么为难啊,其实人家这会儿恨不能躲被窝里去啊。
眨眼间,秦修在外面敲门了,砰砰砰,惊得莫央一蹦。
尼玛哦,这是真的要结婚了吗?怎么感觉自己还是个宝宝呢?
“秦老师……”杜朵隔着门板真准备闹一下,谁知还不等杜朵开口,门外就传来李翔的大嗓门:
“里面的人听着,要红包自己出来搬。”
“……”杜朵第一次听说红包用搬的,啥意思?
墨墨和江澄都乐了,无语的不行,也不闹了,直接开了门,然后大家都傻眼了。
只见门口方方正正码着一堆百元大钞,难怪李翔说要红包就开门自己搬呢。
墨墨乐得腰都直不起来:“这哪来的暴发户吗?哥,你就这么着急啊?”
秦修今天是新郎官,是他自己的大喜日子,虽然他没有见人就咧嘴笑,不过从他眼中可以看出,他是真的非常非常开心。
“真乖。”秦修在墨墨的头上揉了一把,以示奖励自家妹妹的董事,然后就长腿一抬进了门。
后面跟着伴郎团,司惑,苏瑾男,费渡。
看见费渡,杜朵的注意力立刻从那一堆大钞转移到了费渡的身上,激动得差点晕倒过去。
秦修已经直接走到莫央跟前,一句话不说,直接拦腰一个公主抱,抱起就走。
墨墨都不忍直视,“哥,你这是结婚呢还是抢婚?嫂子是你的是你的,你别着急啊。”
大家哄堂大笑。
莫渊也跟着笑,他走在最后,见那铺着红色被子的床上已经没了莫央,他笑着摇了摇头,眼中一抹浓浓地不舍。
秦修的迎亲队伍并不特别奢华,只是一系列黑色卡宴,浩浩荡荡直接开往满庭芳。
满庭芳已经准备就绪,吉时已到。
莫央完全都懵了,她只知道到处都是人,有很多相机手机在对着她和秦修拍。
一根红绸被人赛到她的手里,然后她被人牵引着,顺着红毯,在众人的掌声祝福神中,跟着秦修,一直向前走。
之前秦修有问过她喜欢什么样的婚礼,莫央因为还太小,对结婚这件事真的还没有憧憬过,所以说不知道。
是秦修说他们家的人都举行的中式婚礼,于是莫央毫不犹豫选择了中式。
因为她也喜欢那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莫渊站在一旁看着,心情难平。
好像昨天央央还在病床上奄奄一息,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急得撞墙。
眨眼间,那个可怜又懂事的小丫头居然就嫁人了。
秦修的动作太快,直到这时,直到看到他的央央穿上红嫁衣,被另一个男人接手,他才后知后觉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
“莫大哥,你别难过,央央就算嫁人了也还是央央,还是你妹妹。”杜朵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满脸担忧的看着莫央。
这丫头的丸子头拿下来了,头发被造型师简单的盘了一下,穿着旗袍,一下子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莫渊点了点头:“我不难过,我是太高兴了,央央从此以后多了很多人疼她。”
听他这么说,杜朵却突然很想抱抱他。
莫大哥,央央是有很多人疼了,那……你呢?
正准备说点什么,会场门口传来一阵骚动,只听有道女声特别张狂地道:“你们敢拦我?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秦四少的女朋友!”
杜朵和莫渊对视一眼,转头看去,就见两名保安满头大汗的拦着一个打扮的……怎么说呢?
与其说那人是女人,还不如说是个女孩子。看着年轻就不大,肯定未成年,长得还不错,只是那身造型打扮,特别时尚。
别的不说,单单那耳朵上的环就有七八个吧,这还是一个耳朵上的,啧啧,勇气可嘉啊,不疼么?
那丫头上面穿一件肥大的白色T恤,下面是一条黑色的吊裆裤,裤裆几乎掉到膝盖上那种,脚上穿着白色的休闲鞋。
她化着烟熏妆,头上戴一顶鸭舌帽,涂着黑色的指甲油,手腕上缠着一串檀香佛珠。
总之,非常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