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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走,我带你去屠城

“嗤!”

林霄弹出一道剑气,将长剑磕飞。

“林霄国王,你让我死吧,我六个儿子,已经死了五个,我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

你不是池中之物,离开这里,去更大的天地闯荡吧。

魔教势力太大,就连大王国铁剑王国都被击溃,残剑王国不可能撑得住。

你走吧,让我去死。”

冷寒山颤巍巍的从地上站起,说道。

“你现在不能死,你要看着我,将乱剑王国魔教徒杀光。

我是残剑王国国王,决不能眼睁睁看着王国灭国。”

林霄冷冷说道。

“不,你虽然厉害,对抗整个乱剑大王国,却是以卵击石。”

冷寒山摇了摇头,

“乱剑大王国,得到了血月魔教支持,几乎相当于一个分堂。

现在,剑王级别的高手,不下二十人,剑君级别的高手,足有三百多人,就算与铁剑大王国血拼,死伤一些,也在二百人以上。

你不可能杀得过来。

你走吧,抓紧时间修炼,等到剑道大成,再来灭杀魔教教徒。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至于我,年事已高,死不足惜。”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适合我。”

林霄空空的眼眶内,血红的眼珠杀机冲天,邪气凛然,看上去诡异无比,

“我林霄报仇,就在今晚。

他刺我一剑,我反手就给他十剑,

他屠我残剑王国五城,我就屠他乱剑王国五十城。

我会血洗残剑王国。

如今京城已经被灭,你可以去青阳小城,找我父亲和爷爷,哪里可以躲避一时。”

“你爷爷林震英?”

冷寒山眼光黯淡下来,“想不到我还要在他手下庇护,当年我贬去他爵位,实在不妥,现在没脸去见他。

好,你放心,我不会求死,我会积蓄力量,做拼死一搏,就算与敌人同归于尽,也比自杀强。”

“啊啊!”

那边乱剑王国的大剑师,还在到底哀嚎,不过看样子,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滋滋!”

林霄冷哼一声,祭出暴血魔阳剑意,一轮血色红日冲了过去,炽热的血焰熊熊燃烧。

眨眼间,将这些人身上的血气吸干,半截干尸跌落在地上。

暴血魔阳没入林霄体内,一身骸骨又多了几分血色。

通过汲取这些人的血精之气,林霄恢复了许多,只不过血肉皮肤,还没有迅速长出来,看上去依然狰狞可怖。

“那个疯家伙,让你宰了,不错不错。

我在外面,血食吃得差不多了。”

辟邪妖羊从外面冲了过来,嘴角全是鲜血,显然没少吃。

此时它的鳞片,乌黑发亮,完好如初,而且实力看起来,比之前还要强大不少。

之前是五级初期妖兽,现在基本上到了五级中期妖兽,相当于六星左右剑君,当然,肉身防御,速度敏捷,比剑君还要强太多。

看来吃血食,饮鲜血,对他实力也是一种提升。

“想不想吃更多强者的鲜血?”

林霄冷冷问道。

“那当然,如果再让我多饮些鲜血,说不定很快就突破六级了,只不过现在血食快吃光了,去哪里找?”

辟邪妖羊喜羊羊,看了看四周,有些诧异的说道。

“走,我带你去屠城!

去乱剑大王国,那里有很多大高手,足够你吃了。”

林霄淡淡说道。

“咩咩咩,

吃多少都行?太好了。”

辟邪妖羊一蹦二百丈高,显然兴奋无比。

“我走了,去杀人。”

林霄和冷寒山打了招呼,纵身跳到辟邪妖羊背上,往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一轮红日,慢慢的坠下,光线迅速黯淡下来,京城此时,已经被猩红的血云笼罩,久久不散。

“嗖嗖!”

辟邪妖羊吃饱了血食,实力大增,四蹄撑开,虎虎生风,速度追风似电。

飞越山岭,河流,丘陵,森林,如履平地,脚下黑云缭绕,妖雾腾腾,黑风四起,简直如腾云驾雾一般。

如今喜羊羊的速度,每个时辰,已经超过了四千里,比许多五级妖禽还要快。

林霄面无表情,坐在羊背上,酝酿杀机。

他并不是嗜血好杀之人,可如今,在他刚刚当上国王,他的国家子民,就被魔教屠戮,甚至国家都被灭了,

他所做的,只有以暴制暴,以杀止杀。

杀的越多越好,每多杀一人,魔教的势力就会少一人!

残剑王国东西疆域万里,南北则有一万五千里,而京城距离乱剑大王国的疆域更短,只有不到六千多里。

之前,乱剑大王国自然有攻击残剑王国的实力,只不过一直都在与铁剑王国对抗,无暇关注周围的十余个小王国。

况且,这些小王国,资源很贫瘠,连四级灵萃产量都很少,对于一个大王国来说,看不上眼。

可现在不同,血月魔教控制了乱剑大王国,魔教祭炼阴风血索,炼制“疯魔血丹”,“赤练血丹”等魔丹,需要大量鲜血。

总不能拿乱剑王国的剑师开刀,这里是魔教大本营,根据地,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加入魔教,成为魔教徒。

因此,屠杀别国民众,也就成了必然。

天黑时分,林霄来到了乱剑王国的疆域。

这是乱剑王国的边陲郡城沧化城,犹如如今乱剑王国势头正猛,因此城门大开,根本没有什么戒备。

毕竟是边防重镇,里面营帐林立,许多士兵站岗放哨。

趁着夜色,林霄将辟邪妖羊收入须弥戒指,毕竟骑着个羊,行动不便,

林霄收敛气息,悄无声息的潜入,来到城主所在的中军,也就是城主府第。

里面灯火通明,城主还有许多军士,正在府邸内饮酒狂欢,高谈阔论。

“哈哈,我乱剑大王国,真是鸿运当头,不久前一举击溃铁剑大王国主力部队,现在正在全力围剿残余分子。

太厉害了,用不了多久,就会开疆拓土,晋级帝国。”

“是啊,骷髅大王圣明,自从加入血月圣教后,我国实力大大增强,其余那些小王国,也即将被屠戮殆尽,彻底臣服,

以后,赤练血丹的产量,会大大提升,我们再也不用担心没有新鲜的人血饮用了,哈哈。”

“不用忌讳,什么圣教,我们就是血月魔教,魔又如何?当年魔教几乎一统大陆,却被几大门派联合,用最卑鄙的手段暗算。

他们比魔要邪恶。

我们就是魔教,就要杀人练胆,喝血升级,哪里有魔教,哪里血腥杀戮,我们要用敌人的鲜血,作为魔教崛起的绊脚石。”

“对对,前几天,司马龙率领一群魔教兄弟,从我沧化城出去,屠杀残剑王国。

那残剑王国的一群猪猡,现在已经成为剑下亡魂了,不过这些人的鲜血,味道还真不错。

来来,这是两天前司马龙派人运回的鲜血,一半运回王宫,一半被我留下,来,连同美酒一起喝下。

魔教弟兄们,干干干!”

城主宫代沫,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举起通红的酒杯,邀请大家一起喝血酒。

“还别说,自从修炼魔功来,腰不酸,腿不疼了,一口气杀五千人,不费劲。

一粒赤练血丹,顶过去五十粒四品灵丹。

新鲜的人血,真是多多益善,残剑王国的贱民,杀的越多越好。

干干干!”

“哈哈,残剑王国实力不怎么样,人口不少,够杀一阵子了,听说前一阵子,一个十四岁的小娃娃当上了国王。

真是无人可用,悲哀,现在那小娃娃,恐怕已经被杀了,不知道他的鲜血,在没在这里。

干干干!”

下面众多魔教教徒,眉心隐隐泛着血光,兴高采烈的说道。

说完举杯,准备畅饮血酒。

“干你祖宗!”

林霄暴怒,一闪身,闯入府中。

“什么人?胆敢闯入乱剑王国的府邸?”

城主宫代沫大吃一惊,吼道。

以他六星剑君的魂力,居然没有感觉到林霄的存在,实在是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林霄此时一副白森森的骨架,骨架上渗透着嫣红的鲜血,刺鼻的血气杀气用来,犹如骷髅恶鬼一般。

“什么人,是人还是鬼?找死么?”

周围人也纷纷怒吼。

“残剑王国,林霄。”

林霄冷冷说道。

“什么,你就是那个残剑王国国王?那个小娃娃,之前杀了我国四大剑君?你怎么会在这里?成为骷髅架子都不死?

你没被司马龙杀死?

不可能,难道你身为国王,听到风声,望风而逃。”

宫代沫眉头一皱,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他根本不惧,他作为郡城城主,六星剑君,实力比司马龙弱不了多少,但旁边还有三名剑君高手。

大剑师级别的,三百多人,

剑师级别的,四千多人。

就算普通士兵,也都是三星以上剑者级别,足有两万多人。

在血月魔教的支持下,大量的魔丹普及,许多天赋一般的民众,也开始修炼,加入军队,成为剑者甚至剑师,实在太轻松了。

之前遥不可及的剑师,大剑师,现在几粒魔丹就可以解决,这样的诱惑有几分能够拒绝?

怪不得绝大部分乱剑王国剑修,都已经加入魔教,剩余不肯加入的,也被迫害致死。

单单这个城市,就是一股强大的实力,就算单挑出去,进攻任何一个小王国,都有七成以上胜算。

“司马龙?四大剑君?”

林霄冷笑一声,

“不是四大剑君,而是十九个剑君。司马龙,连同那些人渣,全被我宰了,一个不留。

现在这城中,大概三万多军队。

你们不会见到明天的太阳。”

“什么?你一个人来,要杀我们三万多人?

威胁我们见不到明天早晨的太阳,这是我听到的最好听的笑话。”

宫代沫仰天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