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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爱我!(二)

3,营救。

红灯闪烁。

他是叛徒,他为了争取什么宽大处理而出卖了欣姐。

电梯停停走走。

不,他不是故意的,他一定遭受了严刑逼供。

几乎每层楼都有人登上电梯,几乎每层楼都有人离开电梯。

他是侦察兵出身,什么样的严刑能够奈何的了他?

杀人罪是死刑,主动坦白是死缓。

为了保命,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电梯内的人越来越少,毕竟这个住院大楼只有十四层。

我在想什么?

他要是爱惜自己的生命,就让我去杀李混同了!

一对情侣走出电梯,现在电梯中只剩了一个人。

他只是被捕了!

不管怎样,我要救他出来!

或者是,与他死在一起!

电梯门打开。

门只是刚刚开启了道缝,一个压低帽檐的粗壮男人就挤了进来。

他步伐有些凌乱,浑身透着一股血气。

本应该走出电梯的小昆扫了一眼这个男人,却站在原地,抬手按上了关门键。

电梯停停走走,人来人往。

小昆站在门的左边,那个男人倚靠在门的右边。

他们两人,形同陌路。

电梯每一次开关,总会卷入一股来苏水的味道,时间久了,鼻腔竟是适应了这种刺激。

小昆面无表情,嘴唇轻颤:欣姐死了。

电梯内人越来越多,空气开始变得沉闷。

粗壮的男人仍是倚靠在角落中,没有丝毫表情。

终于到了底层,电梯中的人蜂拥而出,赶在想要挤进电梯的人之前逃离了这座牢笼。

粗壮的男人突然变得敏捷,抢在所有人之前挤入了熙攘的人群,转眼消失不见了。

他临走前留下的那个声音只有小昆留意了。

“你知道地方。”

他如此是说。

4,托付。

经过鹅卵石健身小径时,小昆不由自主的停顿了一下。

院中的积水已经消退,只有那个永远没有井盖的竖井中还残存着昨日那场大雨的痕迹。

老年公寓只有二十个房间,每个房间都同样的狭小同样的残破。

斑驳的石灰墙上遗留着许多老旧照片,它承载着许多一个人的历史。

小昆与黑头最常去的房间位于长廊的尽头,之所以经常去,是因为那所房间内粘贴的老照片与众不同。

那不仅仅是一段历史,还是一段传奇。

挥舞着缴获而来的东洋刀,少年的他充满喜悦;押解着排成长队的国军,青年的他骄傲无比。

他所乘坐的火车正在横跨鸭绿江,已经是个汉子的他斗志昂扬;他打满绷带躺在路边的担架上,面对首长的军礼手足无措。

从此,他就没再站起来过。

他应当是失去了双脚甚至是双腿,正因为此,此后他接受领导慰问的时候可以矜持的躺着。

再往后,领导越来越少,与他合影的人变成了红领巾、活雷锋,到了最后,与他合影的已经变成了近些年才流行起来的义工。

自始至终,他的身边没有出现过妻子、子女,自始至终,他最好的衣裳就是那身呢子布料的中山装。

真是很可悲,他咋的就没有当官呢?

小昆与黑头每次审视这些相片,总会发出这样的感叹。

粗壮的男人果然在这个房间里,他看到小昆一点奇怪的意思也没有,仿佛小昆的到来是天经地义。

男人从只有一张床板的单人床上爬起,拖开单开门的衣橱,从单薄的衣橱后面捧出一个纸盒。

“你在这里藏了东西?是钱吗?”

粗壮男人点了点头,将盒子递给小昆:“一共是三十三万五,你拿着。”

“为什么?”

小昆的双手抄在裤兜里并没有拿出来的意思,“我不要!”

“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男人将盒子丢在一旁,说:“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春晖小区九号楼三单元五零二室。你把钱交给那个女主人,记住,要悄悄的给。”

小昆仍然抄着口袋,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好吧。”男人叹了口气,“那个女人养着我的儿子,今年九岁了。”

“儿子?”

小昆忽然觉得很荒唐,说:“黑头!我以为你爱的是欣姐!”

“怎么可能?”

男人挠了挠头,说:“不是每对男女之间都可以谈情说爱的,比如说我和欣姐。”

小昆又问:“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送?”

“那套单元房里还有个男人,我儿子跟着他姓。”

男人拧着深深的抬头纹,偷偷瞥了一眼仍旧不为所动的小昆,然后他几分尴尬几分自以为是的说:“好吧好吧!那个男人不知道儿子是我的!这下你总该明白了吧!”

“好吧,我帮你。”

小昆终于拿起了纸盒。

“去了,就不要再回来了。”

男人笑了一下,故作轻松的说:“找个工作,找个女朋友,不要再回来,也不要再做混混了。”

“你要我走,然后你一个人去报仇?”

小昆突然觉得有些恼火,他高声说:“老齐说了,你和他都错了!你们错的是什么?老齐还说,不是为了地盘,而是为了那种该死的东西,那该死的东西是什么?”

“离开这儿,不要再回来,也不要再问。”

男人转脸看向窗外,避开了小昆咄咄逼人的目光。

“无论我怎么做,已经发生的都不会再改变。我想要追求一个心灵的宁静,而这一切都与你无关。”

“我和你,和欣姐一起生活了六年!而你说你们的一切都与我无关?”

小昆的心里憋得难受,语气愈发急促:“那些警察根本就不是来逮捕人的!他们一进门就开枪!全死了!黄六子、罗子、小树,还有欣姐!都死了!只有我一个人跑出来了!”

男人不吭声,小昆又说:“我知道,这事儿没这么简单,这事儿绝对不是因为杀了个外地人李混同引起的!我想知道事情的背后到底是什么,我不想今后迷迷糊糊的活着,或是稀里糊涂的死掉!你要心灵宁静,你也让我心灵宁静一下不成吗?”

男人吁出一口气,缓缓说:“李混同曾经要挟过官员,所以在官员这个群体的眼中,他必须要受到惩罚。”

“警察是个很令人向往的职业,所以得到这份职业的人都会非常爱惜羽毛。他们之所以敢乱开枪杀人,一定是得到了高层的关照。”

“老齐十七岁做公安做到了现在,除了办公室外所有的岗位他都混过至少三年以上。他如今是个派出所的所长不错,但他身上的能量非同小可。他不是不知道,而是不敢说。”

“欣姐在缅甸有个做玉石生意的干爹,可实际上干爹根本搞不清楚翡翠与玉石的分别。缅甸人能在咱们这儿混的财大气粗,靠的是什么不言而喻。咱们的酒吧表面上只稍微沾点药丸,可暗地里却是本省最大的VIPeR转运站,省内三分之二的VIPeR,是通过咱们酒吧转运出去的。这些事,从始至终只有欣姐一个人在做,从来不叫我们插手。”

男人转过头来,说:“做这种生意,没有保护伞是不可能的。最近欣姐不想做了,干爹同意了,可保护伞不同意。因为欣姐如果不做了,VIPeR转运的生意可能落到别的城市,届时保护伞将无利可图。”

男人缓缓舒了一口气,问:“小昆,你现在知道我说的人是谁了么?”

“是……‘老爷’!”

这个城市里能做到这些事情的人,只有“老爷”一个人。

小昆在说出了这个答案之后,甚至不需要再确定一下答案的对错。

小昆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说:“我和你去!”

“没必要!他的命很值钱,但却不值一条命。”

男人笑了:“我去,是收点利息;你去,是赔给他一条命。”

“什么意思?”

男人解开了自己的夹克,赤罗的胸膛被一张沾满脓血的绷带包裹的密不透风。

“有伤的嫌犯必须要送到医院,但是嫌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却未必能够得到医治。”

男人苦涩一笑,说:“我是侦察兵出身,而看守我的只是两个实习警员。我本想等身体创伤恢复的好一些再逃走,可是,我躺了两天,体内的子弹却没有被取出。”

“你……黑头哥!”

小昆的心里猛地一缩。

“今天,我听到了医生之间的谈话,他们说,最迟今天晚上我就会出现发烧、痉挛与致命的并发症。子弹在我的肺粘膜中停留的时间太久了,无论我现在能不能够得到医治,我的寿命都不会坚持到明天早上。”

“我快要死了,亲爱的兄弟。虽然你看上去好像并不伤感,但我知道你的心里一定很不是个滋味。我舍不得这个世界,也舍不得你,所以,请你给我一个拥抱,作为我们的告别。”

小昆的脑中一片空白,任由那个强有力的手臂绕过他的肩膀,贴上他的后腰,拿走了那柄曾经属于一个女孩的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