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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败家子

陈烨看了看四处纷飞的碎石块,点了点头道:“晴儿的灵气,果然已经到了十阶的顶峰,此刻就算没有神霞洞天的引导,在一年内也必能自行突破到天祭初期。”

“我哪等得了一年?再过一个月就是神霞洞天每五年一次收徒的日子,我已经到了聚灵十阶,一定可以选中,到时我就能到神霞洞天见父亲母亲啦。”晴儿笑的很是开心,手中的剑都显得欢快的狠。

“义父义母也早就想晴儿了呢,说不定他们此刻正准备下来来看晴儿呢!”陈烨也为陈晴开心。

“哪那么容易下山啊?不过我就要找上门去啦。”

两人说说笑笑,浑然没有把一头饿疯了的野猪放在心上。

獠牙是野猪的攻击利器,一头成年勇猛的野猪就算是遇到一只猛虎也敢一战,它们毛硬皮厚,身上没有一丝肥肉,长期在丛林与山地上奔跑,锻炼出的体质超出家猪几个档次。

陈烨前世在训练特工小组的时候,经常会把新进的特工丢进丛林中,让他们荒野求生,遇到最多危险的时候通常是野猪群。

野猪自幼奔跑于森林山地之中,练就的体力就算是最好的猎犬都自愧不如,通常在野外被一头野猪盯上,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是被他的獠牙撕碎,要么就要把野猪撕碎。

陈晴抖了抖手中的长剑,对准了几米外,前蹄咆哮着的野猪,一声娇喝道:“死野猪,看我不打穿你的皮。”

野猪在夜色中,前蹄猛踏地面,似乎是听懂了陈晴的话,于是一个冲刺,迅速的朝陈晴急奔而去。

陈晴不慌不忙,手一提剑,又一道白色剑气,顺着剑尖暴射而出。

“咚……”

一声闷响传来,野猪被打翻在地,可是野猪打了个滚又爬了起来,身体拱起,像是更加愤怒了。

“啊,竟然打不穿这畜生的皮。”陈晴有些吃惊。

陈烨知道,野猪的鬃毛和皮上涂有凝固的松脂,前世即使是猎枪弹也不易射入,这种柔软坚韧的皮比石头更难打穿。

“晴儿,你灵力尚低,根本不可能用灵力将它刺穿,躲在树上,让我来解决掉它。”陈烨说完,从小腿处取出一把匕首。

陈晴见自己的攻击根本没有任何作用,顶多将野猪击倒不能伤其分毫,当下也不迟疑,纵身一跃,跳上了约四米高的一棵树上。

陈烨此刻将身体半蹲,随时准备着跃起攻击。

“咻”

就像两条黑影,在刚点燃的火堆前左冲右突。

野猪的獠牙不是吃素的,这头饥饿的野猪未必没有袭击过路人,此刻更加疯狂,似乎嗅到了陈烨身上鲜血的味道。

“烨哥哥小心!”

陈烨虽然只有一具十五六左右的少年肉身,但不间断锻炼九年的身体,堪比蛟象。野猪的獠牙每次差一点攻击到他的时候,他都顺势一手握住一根獠牙,一手用匕首猛刺野猪的颈部。

野猪皮再厚也经不起陈烨这么近距离的猛刺,本身他就有着超出普通人数倍的力气。加上前世的生死训练,还不到一刻钟的功夫,野猪因为失血过多,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陈晴飞身下来,看了看躺在地上不动的野猪,笑道:“烨哥哥,没想到你徒手格斗的功夫这么厉害,怪不得以前只要有人嘲笑你,第二天他的脸都会变成猪头了。”

陈烨淡淡一笑,也不说话,开始给野猪剥皮。

东方显现鱼肚白的时候,陈烨已经架起了一个烧烤架,一只剥的精净的野猪已经被火焰烤的发出‘滋,滋,嗞’的烤肉声了。

“好香啊,烨哥哥,真是看不出来,连这等本事你都手到擒来!”

“这有什么?你要喜欢,烨哥哥天天给你烤肉吃。”陈烨一边翻转着烤野猪一边笑道。

自从六年前陈烨修为呈倒退趋势后,陈家除了陈晴与陈宗德,每一个人看陈烨都像是看一个废人一般,这也是陈烨不合群的原因之一。

或许是以前锋芒太露,他人只能仰望,一旦跌入谷底,是个人都想来踩上一脚。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陈烨灵气修为越来越低也不是一般人能小看的,从六岁开始就魔鬼式的锻炼肉身,九年从不间断,即便是大人也自叹不如。

那些明里暗里嘲讽陈烨是废物的人,只要被他盯上,第二天准会变成猪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明白,路是自己的,与其在意他人的看法,不如活出当下的精彩。

陈晴与陈宗德这几年对他的感情,他都看在心里,这也是他两世为人,第一次有了家人亲人的感觉。

虽然这具肉身在九年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但此刻他认定陈晴与陈宗德就是他最亲的人。

“真的吗?烨哥哥,你可不许骗晴儿啊。”陈晴嘴角流着口水,紧盯着飘着肉香的烤猪。

“这是自然,烨哥哥说话算话,不过……”

“不过什么?烨哥哥,有话你就说嘛”

“不过,你就要去神霞洞天了,不知道烨哥哥还能陪你几何?”陈烨也很舍不得陈晴。

“不怕,到时候我回到神霞洞天,见到了父母,我就求他们带你入山。那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啦!”陈晴拍了拍胸脯保证道。

“可是,爷爷年纪大了,他怎么办呢?”陈烨道。

“没关系,到时候再求父亲把爷爷也一并带到神霞洞天,那不就结啦。”

“想的美,小丫头片子,要是这么容易都能踏入仙门,爷爷与你还不早就住上去了?”

陈晴挠了挠头,道:“也是哦,哎,我想烨哥哥与爷爷了怎么办呢?”

“哎,不要想那么多啦,车到山前必有路嘛。如果你修炼速度够快,听说只要达到了长老级别谅可以自由出入山门了,你就可以回来看爷爷与我了。”陈烨安慰道。

“哪有这么容易,听爷爷说,父亲母亲天分极好,也只不过修炼到了仙桥境界,想要成为长老,还要再跃一个境界,都十年了父亲母亲才突破到仙桥境界,可想修炼一途是多么困难。”陈晴不免有些失落。

“不想那么多了,或许还有其它办法呢,先吃一块烤猪肉,我们休息下还要上路呢。”陈烨说着就递给陈晴一块鲜嫩飘香的猪腿。

香气四溢的烤猪肉,早就把陈晴馋的受不了了,此刻他接过一块泛着金黄色的烤肉,顿时不顾形象大口咀嚼了起来。

修炼之人可以凭借术法汲取天地灵气,倒不用像凡人似的整日为了三餐而忙忙碌碌。但是此刻他们全都把修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两人饱餐一顿之后,休息了片刻,就又出发了。

又自行了一天一夜,将至黄昏的时候两人终于行至天水镇的东郊。

天水镇虽说距离飞雪镇不远,人口密集度比之飞雪镇却要大的多,人口密度超过十万。一来是因为这里不像飞雪镇常年飘雪,二来这里四通八达还有一座上古仙门建筑的小型传送祭坛,故此人流如织。

两人找了一间客栈休息下来,此来虽然只有五天时间,但一路急行,也只用去一个半日,更何况林正祥就在天水镇的天水药行,明日早早将信送过去即可。

陈晴到房间打了盆水,梳洗了一翻,就看到陈烨刚刚点过的饭菜送了进来。

两菜一汤,香气弥漫。跋涉了这一日,已经很累了,两人话不多说,就大口吃了起来。

突然楼下一阵骚乱,陈烨放下碗筷,走到走廊上向下望去。

只见一个老头,蓬头垢面,身上的衣服更是破烂不堪,手中端着一个破瓷碗,正向柜台里的掌柜讨酒喝。

“去去去,昨日已经打赏了你一角,今日又来,你当我是慈善家啊?”掌柜连连摆手。

“掌柜的,才区区二两酒,你怎么能这般小气?”老头不依不挠。

“赶紧离开,要不然,我叫小二赶你离开,到时候伤着你的骨头,可就不能怪我没有提醒你了!”掌柜的有点生气,一拍桌子道。

“你不给我酒喝,我就偏不走!”老头说完一屁股坐在了厅中间,耍起了无赖。

四周正自喝酒聊天的客人,纷纷叫道:“掌柜的,赶紧的把这臭气熏天的老家伙轰出去,别扰了爷的雅兴。”

掌柜的连忙陪了个笑脸道:“这就轰走,这就轰走……”他狠狠瞪了一眼坐在地上老头,转头对一位小二道:“阿宝,把这个老家伙给我扔出去。”

小二一听掌柜的吩咐,当即道:“好咧!”一边说一边架起老头的胳膊就想将他提起来。

老头见小二要来抬他,当即又往地上一躺。众人哈哈大笑,纷纷道:“这老头狡猾!”

小二弯腰去抬老头,不过不管他如何用力,都不能抬起分毫。掌柜一看就急了,于是又对另一个小二叫道:“你也过来,把这个老东西给我扔出去。”

两个小二一个抬头,一个抬脚,弯腰后却怎么也直不起来,似乎抬的不是老头,而是一块千斤重的大石头。

“你们这两个没用的东西,晚饭吃那么多,连个老叫花子也抬不动吗?”掌柜的有些急了。

“掌柜的,非是小的不尽力,这老头实在太重了,比后院那块大石头还要重几分咧!”其中一个小二,擦了擦额头的汗道。

顿时有几个年轻人偏不信邪,非要上来一试,果然四五个年轻人也不能将那老头抬起。其中一个年轻人道:“看不出这老头有何怪异,你我几人都已经在聚灵七阶,虽无甚特别手段,但力气还是有几分的,为何抬这老头,就像搬一座山似的,完全发不出力?”

“是件怪事,可能你我多喝了几杯,头重脚轻的原因吧,管他们呢,走,走,走,我们喝我们的。”

几个年轻人又回到了桌子前,继续一边喝酒,一边看着中间的热闹。

掌柜的见抬不出去,吓唬那老头道:“你要再不走,我可拿棍棒赶你出去了。”

老头又道:“你不给我酒喝,我就不离去。”

陈烨瞧清了状况,从怀中取出一块金币,朝楼下喊道:“掌柜的,这老者的酒钱,我付了,一个金币够买你那十坛子酒了。”

他话一说完,就将金币抛了下去,那金币划出一道弧线,不偏不倚的落进了躺在地上老头手上却依然拿着很紧的破碗之中。

掌柜的一看金币抛下,随即上前一把捡了起来。老头正想要回金币,只听那掌柜的笑道:“小哥真是大方,日后这老头若是想来讨酒,这一个金币的酒钱就算是付过了。”

掌柜的说完,就拿着老头的破碗去打酒了。

老头朝上看了一眼陈烨,也不感激,白了他一眼道:“真是个败家子。”

众人一听,纷纷大笑起来。

陈烨灵气虽低,但耳目极好,听得老头这样一句话,差一点没背过气去。当即也不理他,又自回了屋子。

陈晴虽然没有出去观看,但已经知道了详细的经过,只得捂嘴笑了笑道:“烨哥哥,好人……有时候,真是当不得啊!”

“哼,你以为我稀罕当什么好人吗?我是在心疼我那一个金币,就这么打了水漂,还换了一个败家子的名声。我……”

陈晴再也控制不住,失声笑了起来。陈烨也不理她,喝了几口汤就坐在床上盘膝打坐了。

不一会儿小二进来收拾了一下餐桌,简单打扫了一下又下去了。正当陈晴准备关门的时候,那个刚才讨酒喝的老头探头探脑的朝屋子里张望。

陈晴一看这个老头,知道是他刚才喊陈烨败家子的,也不生气,笑了笑道:“怎么?你是找那个‘败家子’吗?”

正在床榻上打坐的陈烨,一听陈晴口中的‘败家子’顿时一脑门的黑线,险些从床上跌落下来。

“是,你把这个交给他,老夫虽然穷,但从不欠人人情。”老头说的气势汹汹。

“从不欠人情怀?”陈晴好奇道。

“是,从不!”

“那掌柜的昨日已经给了你一角,难道不算人情?”陈晴一边问一边接过老头递给他的一块残玉问道。

“别说吃他一角,就是吃他一万角都是应该的,那本就是他欠我的。”老头说完,头也不回的下了楼去。

陈晴望了望那背影,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关了房门,把那块残玉交给了陈烨。

“这是那老人交给你的。”

“他是想还那一块金币吗?就这么一块破旧的碎玉片,大街上一买一把!”陈烨接到手中,看了看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正想丢出去,转念一想,就把那残玉挂到了腰带上。

陈晴看到眼中,正想发笑,陈烨道:“扔了,我就更赔本了,一个金币换一块残玉外加一个败家子的名声,真……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