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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值不值?

到了香江,那就是余鹏夏的主场了。

入了关走在马路上,感受到了周遭路人眼里那些探究的目光,再上下打量了番谭振华的打扮,他笑了起来。

确实,谭二少爷的这身行头和这座城市也太格格不入了。于是他不急着带谭振华回家与老爸及兄长见面,而是挥手叫来了一辆计程车,驱车来到了位于香江九龙尖沙咀的海洋中心。

这个地方谭振华可不陌生,在他的前世,但凡有机会来香江,他都会到这里来逛一圈。因为这里是香江的地标建筑群之一,不但可以眺望维多利亚港的美景,还可以在这号称亚洲最繁华、香江最大的购物中心群里买到任何心仪的商品,当然,前提是你的钱包足够鼓。

不过,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此处现在还没有日后的繁华,海运大厦、马哥孛罗香港酒店、海洋中心和港威大厦也还没有连成一片,海港城的称号尚名花无主。

但是,现在这里的主要物业都已经被九龙仓集团收购,雄心勃勃的香江船王包钰刚用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资本操作手法腾挪转移,将其纳入了囊中,并开始了他打造这一超级地产商业航母的进程,大量的潮牌和奢侈品牌已经陆续登陆,后日的繁华已经初现。

余、谭二人到达这里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维多利亚港海涛阵阵,映射着迷人的五色光华,也映照着这一片的纸醉金迷。

谭振华深吸了一口略带咸味的空气,闭上眼睛陶醉般地感受了一下,然后长长吐出,这味道,很香江。

余鹏夏静静地在一旁观察着谭振华,越看越觉得这位少年的身上充满了不协调。

作为一名见多识广的律师,和各行各业各种阶层的人打交道原本就是他擅长的事情,然而,他从未见过如面前这位一样的少年,聪明、博学,拥有与其年龄和教育经历完全不匹配的知识,而然这只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他的身上充满了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睿智和沉静,面对维多利亚港炫目的灯火,这少年的眼中流露的明显不是羡慕和迷醉,而是……

欣赏?

浪涛阵阵,拍打着岸堤,余鹏夏就这样陪着谭振华肃立在岸边,仿佛忘却了此行的目地。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总会有些不协调的声音出现,比如现在。

一辆大红色的法拉利跑车伴随着刺耳的轰鸣和急刹车的尖啸声停在了谭振华身侧,车门缓缓升起,一个与谭振华年纪相仿的少年从车中走出。

只见这位,一身闪亮的名牌,发型显然也经过了精心的打理,在路过谭振华身边的时候,斜眼一撇,竟然掏出手绢捂了唔鼻子——这就有点挑衅的意思了,然后绕过了车头,走到了另一边,随即从车里挽出了一位身材火爆,打扮时髦的女郎。

谭振华不觉得这有什么,嚣张的富二代而已,前世在各种资讯媒体上他见的多了,如今也只不过是看到了一个活体,一旁的余鹏夏却低声惊呼道:“李公子,肖悠悠!!!”

目送这两位俊男美女在随后赶来的一队黑衣保镖的护送下走入海洋中心,谭振华低声问余鹏夏道:“这两位,很有名?”

余鹏夏感叹道:“那女的还好,不过是刚刚演了一部戏,有了点小名气,勉强算是三线明星,那男的可就厉害了。振华你不知道,咱们香江有钱人虽然不少,可最有钱的,也就那么几家,号称“四大家族”,江湖人称“李、郑、李、郭”,这四家随便哪家都是跺跺脚香江地面也要抖三抖,而刚才这位年轻人,就是这头一“李”中,李佳成家的二公子李哲凯。”

说完这些,余鹏夏还不免感慨了道:“这位李二公子简直就是香江情圣,他爸爸经常上的报纸版面是财经版,可这位最经常登上的却是娱乐版,难怪这肖悠悠最近红的那么快,原来是搭上了李家这班车。”

谭振华顿时就“哦”了。

李佳成啊,那还有谁不知道的?常年盘踞全球华人首富位置的家族,也难怪其公子这么的嚣张,人家的确有嚣张的本钱。

他也没多想,一拉余鹏夏道:“咱们也别在这儿感慨了,人家投胎投的好,那是人家的造化,咱们还是老老实实脚踏实地吧,你不是说要给我介绍几个牌子换换衣服么?咱们也进去看看。”

言罢,一拉余鹏夏,迈步就往海洋中心里走,余鹏夏被谭振华一说一拉,回过了神来,失笑着自己摇了摇头,将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从脑海里赶了出去,紧走两步跟上了谭振华的步伐。

二人说笑着,一路进了海洋中心。

说叫海洋中心,其实除了靠在海边就没海什么事,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销品茂”,当然,是比较高档的那种。

一楼主要是化妆品和黄金珠宝,这些对二人没什么吸引力,他们此行的主要目标是为谭振华打造几身出行的行头,当然是直奔二楼。

一圈下来,谭振华身上已经换了打扮,脚上的大头皮鞋不见了踪影,换成了SalvatoreFerragamo,一身半休闲的Cerruti1881西装衬得他身材更加修长挺拔,里面露出了ErmenegildoZegna衬衫雪白的衣领,身上的小包和拎着的大行李箱都换成了一水的longchamp。

看着穿戴一新的谭振华,余鹏夏在心里暗赞了一声:好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就连谭振华自己照镜子都觉得换了个人,前世年轻的时候没条件整这些,现在看来,自己还是挺帅的嘛。

不过,虽然换掉了全身的打扮,谭振华还是细心地将原先穿的所有衣物仔细叠好,放在了那个他拎来的满是补丁的箱子中,而箱子就暂时拜托余鹏夏拿着了。

既然来了这里,当然要给老爸老妈带点礼物,嗯,对了,还有老哥、郭老师、贲老师、宋老师、薛子、小宝,闻州那一大帮子……好吧那个死瘸子也得算上,有一个算一个吧,一个都不能少。

不过,当然老爸老妈得优先。

这些他早就想过了,又要有价值又要符合大陆当前的状况不能太张扬,所以么,老爸就来一块欧米茄的手表再加上一支PARKER钢笔好了。老爸手上的英纳格已经太过老旧,早该换了;至于PARKER钢笔,这可是老爸心中的圣人周首辅当年的最爱,也是老爸一直心心念念的。

至于老妈,同款的女式欧米茄手表和一双意特利手工缝制的小羊皮手套一定会让她开心,再配上一条BVLGARI的丝巾那就更完美了,想来现在内地也没几个人能看懂那商标,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虽然谭振华现在的荷包还算不上鼓鼓囊囊,不过这点小钱钱还是有的,所以,在给自己换了一身装备以后,他拉着余鹏夏到了BVLGARI专柜前,准备给老妈挑选一款丝巾。

他很快选中了一条暗红色镶嵌白色条纹暗花的款,明艳不失庄重,非常符合老妈的年龄和气质,价格也不算太贵,只要不到600港币或者99美元。谭振华爽快地付了钱,正当他让导购小姐帮他打包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一个娇媚的声音,说的是粤语,但谭振华还是听懂了:“好漂亮的丝巾,我喜欢,哲凯,你买给我好不好?”

谭振华闻声回头望去,却发现就是在楼下偶遇的那对男女,李哲凯和肖悠悠,而肖悠悠手指的方向,竟然是那导购小姐正在为自己打包的那条丝巾!

李二公子显然正与这位肖悠悠打的火热,而且这点小钱对他来说毛都不算一根,听到她的要求,二话不说就走上前去问店员:“这丝巾还有么?我要一条。”

导购小姐虽然不认识这位,不过常年与各色人物打交道的经验还是告诉她,这位既然年少、多金,身边还美女环绕,一看就是个惹不起的主,于是礼貌地答道:“这位先生,不好意思,在我们这家BVLGARI专卖店里,每一条丝巾都是独一无二的,这条已经被这位先生订了,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的款式,要不,让您的女伴再看看其他的?”

李哲凯毕竟家教良好,闻言稍微皱了下眉,回头望了望正好整以暇瞧着他微笑的谭振华一眼,没有做声,走回到肖悠悠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就见那肖悠悠顿时满脸的不乐意,一边嘴里顿嘟囔着“不嘛不嘛,我就要那一条,一边将身体扭成了一条蛇贴上了李哲凯。

大庭广众之下,李哲凯顿时觉得好没面子,踌躇片刻,还是走到谭振华身边,低声问到:“这位先生,你看,我这位女伴看上了这条丝巾,不知你能不能割爱?”

谭振华笑着摇摇头,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示意他听不懂粤语——其实他就是装的,粤语虽然发音古怪,不过作为一名曾经听着“四大天王”的歌渡过青春时代的人来说,还是能听懂那么几句的。

李哲凯脸色越发难看,想了想,换了英语说到:“英语能听懂么?”

见谭振华点头,他长出一口气道:“我的女伴也看上了这条丝巾,先生能不能转让给我?我愿意出两倍的价钱,谢谢。”

谭振华有心难为他一下,试试这位标准富二代的成色,虽然李哲凯说话客气,态度也没那么盛气凌人,但他还是打算撩拨下这位,于是微微一笑答道:“我同意如何,不同意又如何?而且,李二少爷觉得,为了她——”说着一指肖悠悠说道:

“为了她值不值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