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她是想接杜鹃一起来京城的,可是她的妈妈如今已经嫁人生子,而且她已经完全的适应了那边的节奏,压根儿就不想换地方了。
继父也是一名生意人,从事药材批发,在当地小有名气,妻子早逝,有一个儿子,早已成家立业,在李飒大二那年认识杜鹃,一年之后他们就结婚了,她大学毕业的时候,杜鹃就怀孕了。
如今,她的亲弟弟,已经7岁了,有弟弟在身边陪伴,杜鹃和继父过的很是幸福。
她的继哥哥本身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医生,他不喜欢从商,所以对于父亲再婚,生一个儿子,没有任何的不满,虽然和这位继兄甚少见面,但因为俩人从事的职业或多或少的有所牵扯,所以感情还算不错,俩人也在默契的配合中,了解彼此双方都对家族事业不感兴趣。
换言之,不管是杜鹃的事业,还是继父的事业,未来都可能由她的弟弟去继承。
无形之中,他们肩头的重量也就被卸下了,这也是为什么俩人都如此支持他们生下这一胎的原因。
2008年5月,华国某地发生了地震,虽然距离她很远,但依然有震感,这个她倒是想提前预警,可也得有人相信才是,这是历史轨迹,根本改变不了。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捐款捐物,和杜鹃以及继父的公司一起,捐了三百多万的物资运送到灾区。
结果被当地报纸媒体大篇幅的报道,因为那个时候不管是杜鹃还是继父,都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家,他们此次捐款走的是个人,不算企业本身,如果算上企业本身,已经高达伍佰万元。
因为此次捐款,麻烦找上门来了。
06年奶奶过世的时候,李飒和杜鹃回了次老家,也正因为这次机会,李志华想方设法的得到了她们母女俩的联系方式。
记得当初奶奶过世的时候,那个小三儿还对李家人说,将来她出嫁还有家中老人过世,都不许咋她家摆设灵堂和出嫁。
说起房子,之前李志华倒是有几套房,可惜被他们夫妻俩都给败干净了,唯一的一套房子被小三卖掉给自己的女儿(她和前夫的女儿)付了房子首付和装修款,所以她认为那是她的房子,不是李家的房子。
这些年李志华都住在她女儿家,还给她女儿带外孙,他们是一家人。
小三儿这么着急宣示主权,表示那是她女儿女婿的房子,不是李志华的,也是因为他们那边的风俗,灵堂摆在儿子家,儿子多的摆在长子家,李志华虽然是长子,可现在连个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没有,是以最后灵堂摆在了叔叔家。
至于这个小三儿的言论谁也没搭理她,且不说李家人到现在除了李志华承认她,其他人都对她爱答不理的,李飒更加不可能从她家出嫁,她自己在北京有房子,延吉那边杜鹃也有四五套房子,用得着去她家挤?
真是自作多情,老孔雀开屏!
对了,这两年外婆的老房子拆迁,叔叔打电话告诉她的,也是她当初特意嘱咐的,因为李飒的记忆里有这件事,而且她熟知当初是怎么拿到三套房子的,是以毅然决然的和杜鹃回来争家产。
因为当年做房子的收据在,母女俩有钱,找了一个大律师,前世扯皮一年半,这次只用了半个月就被法院判得了一半的房产,分得的三套住房,被她大方的送给了叔叔的儿子和姑姑的儿子,余下的一套则留给了自己。
三个舅舅因此气的住院了两个,可是那和她们有什么关系?
早在当初他们在杜鹃走投无路的时候,将她赶出家门那一刻起,她们母女俩就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
她有这么多房子,李志华也眼红啊,自打那次之后,就三天两头的给她打电话联络感情。
这一点倒是和前世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前世她们没有现世这么有钱。
一出手捐款就是三百万,李志华能不眼红?
所以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就在小三的怂恿下,打电话给她哭穷。
李飒听了这话只觉得可笑:“你没钱找你亲闺女要啊,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别忘了,咱们已经断绝了亲子关系,我是我妈养大的,我妈为你付出了十一年的青春,你有什么资格在这儿跟我提什么养育之恩?从小到大你用在我身上的钱,有你这三次手术费贵?我告诉你李志华,我们母女俩不是你的提款机,但凡你还要点脸,就不要再给我们打电话了!”
未免和李志华再有牵扯,李飒转首就打电话给叔叔,以十万元的贱价卖掉了剩下的那套房子,等同于送给了叔叔家,为此叔叔婶婶对她也是感激不已。
之所以做的这么绝,是因为李志华当初说做房子的钱都是他给的,所以这三套房子应该是他的,他就怕这货狗急跳墙强行占了房子,索性抽空回家将房子过户给了叔叔。
叔叔和李志华早就已经撕破脸,也压根儿不怕他去闹。
李志华倒是想来延吉找杜鹃,赖上他们,可是已经是糟老头子的他,还是怯于她继父的权势,不敢去,他想转头赖上她,甚至还在老家造谣说她不管他,威胁她如果不给他养老,就去她单位告她。
李飒当时是怎么说的?
“行啊,你就去告吧,反正我手里有你当年亲手签下的断绝书,你要是不怕丢人,你就尽管来好了,我也不怕被人知道,欠你的,三场手术费全部还完,从今往后,你想在我这里占一毛钱便宜,都是不可能的!”
至此之后,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觉得没脸了,再没打过电话,而她们母女俩除了偶尔和叔叔姑姑进行联系,李家其他人几乎和她们没有任何的瓜葛了。
在李飒三十岁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接到了叔叔的电话。
“你爸他瘫了,脑梗,半夜起来上厕所摔倒,小三儿打电话让我们把他带走,你,是什么想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