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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尾声 若干结局之一

失踪良久、生死未卜的乌娜女爵重回休恩山那一天(她在小时候被一个巫婆偷走了),足以载入风暴堡的史册。由三头大象所拉的浩荡车队抵达风暴堡后,欢庆的烟火与宴会(官方及非官方的)一连持续了好几周。

乌娜女爵宣称,她的两个兄弟可能已经死亡,而自己在外出时诞有一子,他将继承风暴堡的王位。听闻此言,举国上下一片欢腾,盛况空前。她告诉民众,她儿子已将风暴堡的力量之源挂在了脖子上。

他和他的妻子不久便会抵达,尽管乌娜女爵也不知确切时间,这似乎挺令她恼火的。同时,在两人未到之前,乌娜女爵宣布自己将摄政统领风暴堡。她这么做了,还做得相当不错,休恩山及所属领地在她的统治下,全都兴旺昌隆起来。

三年多后,风暴堡山脚下的排云镇里,来了两个饱经风霜的流浪汉,满身尘土,腿脚酸疼。他们在一家小客栈要了间房,叫人送来热水和锡浴盆,一连住了好几天,时不时与客栈里的人攀谈。离开前那一晚,那女人看向男人,问:“怎么样?”她走起路来有点瘸,发色淡得近乎发白。

“嗯,看来母亲统治得有声有色。”男人说。

“如果你登上王位,一定与她不相上下。”女人意味深长地说。

“也许吧。我真觉得这儿很适合养老。可我们还有这么多地方没有去,这么多人有待结识。更别提没肃清的罪行、没消灭的恶棍和没欣赏的风景。诸如此类,你明白的。”

她苦笑了一下,说:“至少我们不会无聊了。不过我们最好给你母亲留个字条。”

于是,客栈伙计给风暴堡的乌娜女爵送去一封信,信以蜡封口。乌娜女爵先仔细盘问了那一男一女的情况,然后才撕开封蜡,阅读来信。信是写给她的,问候语后写道:

不可避免地逗留尘世

静候相见的日子

信由特里斯坦署名,在他的签字边有个指印,在阴影下闪着点点微光,像是撒了一层小星星。

乌娜女爵无可奈何,也只能放下心来。

又过了五年,两个旅人终于回到了高山上的堡垒。他们风尘仆仆、衣衫褴褛,令整个王国蒙羞,把他们当流氓无赖对待。直到男人出示挂在脖子上的黄玉,人们才认出他是乌娜女爵的独子。

加冕仪式和后续的庆祝活动持续了近一个月,年轻的风暴堡第八十二任领主上位执政。他尽可能少做决策,但每个决策都很英明,尽管一开始并不能看出来。虽然左手带伤疤不太灵活,他依然骁勇善战,还是个老谋深算的战略家。他带领子民战胜了阻碍要道的北界地精,还促成了与高崖地雄鹰部落的和平往来,持续至今。

他的妻子依凡妮光彩照人,来自很遥远的地方(没人说得准到底在哪儿)。在与丈夫初次抵达风暴堡后,她在城堡顶层为自己挑了一间房。这间房的屋顶于几千年前被落石击塌,早已弃置不用,没人愿意住。屋顶敞开露天,月光和星光穿透稀薄的空气照射下来,异常明亮,仿佛触手可及。

特里斯坦和依凡妮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注定无法永恒,因为时间这个盗贼终归会把一切收入自己尘封的仓库。但他们依然幸福了很久,斗转星移,直到某一夜死神降临,在风暴堡第八十二任领主耳边,悄声道出自己的秘密。领主垂下白发苍苍的头,再无声息。他的遗体被子民们送入宗庙,一直躺到今日。

特里斯坦去世后,有人宣称他是城堡联盟的一员,参与推翻怪物朝廷的势力。可此事的真相,和其他许多事一样,都随着他的过世而烟消云散,难以考究其详。

依凡妮成了风暴堡的女领主,无论战时或和平年代,她都是一位不负众望的明君。她不像丈夫那样年华逝去,眼睛依旧湛蓝,头发仍是近白的淡金色。自由的风暴堡城民偶尔会发现,当她的脾气骤然爆发时,就同特里斯坦初次在湖边林地里见到她时一个样。

直到今日,她走起路来还有点跛,但风暴堡中没人敢说三道四,就像他们同样不敢议论她时而会在黑暗中发光一样。

人们说,每晚处理完国事后,她会一瘸一拐,独自爬上宫殿之巅,站上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似乎对山顶的寒风毫不在意。她一言不发,只是仰望着漆黑的天穹,眼神忧伤,看那漫天星辰悠然起舞。

《星尘》是一篇小说的后续。这篇小说我还没写,也不确定到底会不会写。也许哪天会动笔吧。

“石墙村”是我最先想好的:一个小村子,位于英格兰和仙国的边界。随后有了故事的雏形和设定,主人公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爱情小说家,他从美国归来,在石墙村落脚。我想这会是个爱情故事,魔幻而离奇,但必定发生在石墙这一侧。

我写完第一章,搁了好久。

别管是什么原因,反正我停笔了。

很久后的一个晚上,一年或更迟以后,我在沙漠里看到一颗流星,宛如燃烧的钻石。在那一瞬,《星尘》的开篇呈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开始写《星尘》。为此我特意买了支钢笔,想着用钢笔写书稿没准是个好主意,如今这成了一个“拖累”我的喜好。近来我很有兴趣新创一批人物——维多利亚时代石墙村村民的先祖:索恩家族、海斯塔家族……波洛缪斯先生仍在“第七只喜鹊”贩卖上好的葡萄酒,等待珍妮·科顿的到来。

(这些人在《美国众神》里珍妮·科顿所写的书中得见。)

也许哪天我会写完《石墙村》,也许不会,也许会用这篇序章,也许不会(虽说我觉得两件事都该做)。无论如何,序章是我数年前写下的,是《星尘》开始的地方。

《石墙村·序章》此前只出版过两次,初次编于1999年出版的《星尘坠落》。众多艺术家为该书合编插画,为艺术家查尔斯·维斯的妻子筹钱,她遭遇了惨烈的车祸。《星尘坠落》还收录了关于石墙村的另一个短篇——威灵顿领主如何找回马的故事,作者是苏珊娜·克拉克。几年后,美国海兰出版社的版本中再次收录了《石墙村·序章》。

(我始终想写另一个故事,它发生在《星尘》的世界,讲述特里斯坦如何以及为何乘热气球去了地狱。)

希望你享受《星尘》。

尼尔·盖曼

它不是黑白的,你凑近后才能看出来。珍妮屏住呼吸,生怕把鸟儿吓跑。

它的长尾巴高高翘起,仰着脑袋,灵动地跳过克尔顿家修剪齐整的草坪。

珍妮盯着这只喜鹊,看得入了神。它的肚皮和翅膀映着纯白的光,覆住头、背、翼尖和尾巴的羽毛乍一看是黑色,近看则不然:尾巴含红、紫、绿,翅膀含蓝和绿,通体透着青翠的光泽。

一只是悲伤。

她十二岁。

她赤脚站在草地上,感受脚趾间的草皮,闻着夜晚的气息。不久前刚下过雨,草地依然湿润。

太不幸了,我不想悲伤。

上方传来呼啦一声,像是在回应她的心念。另一只喜鹊从秋日的天空扑腾着飞了下来。

两只是快乐。这样好多了。

两只喜鹊绕着打转,像身着晚礼服的两个胖子,互相挤眉弄眼,看谁率先开口。

安静的傍晚,天色阴沉,空气灰蒙而凉爽。珍妮穿着印染棉短裙和白色棉布衫。

今天是1963年11月8日,星期五,明天是她的生日。

呼啦。

第三只喜鹊加入了。

第三只是女孩,珍妮想,那一定是我了。

十三岁会有不同的感受吗?珍妮觉得不一定。她对生日存有戒心,除了礼物,她不觉得生日全然为好。睡前你是一个年纪,不由分说,醒来就大了一岁。

明天她就不再是个孩子了。

呼啦。

这只鸟笨拙地落了地,跳到一边稳住身子。

第四只是男孩。她一边想,一边凝视着四只鸟,然后摇了摇头。不,这儿没有男孩,只有她的哥哥们。

四只喜鹊互不理睬,各自忙着在湿润的草地上东瞅瞅西瞧瞧,时而用又黑又弯的鸟喙啄起什么东西来。

离得近了,它们也没她想象的那么大,只是尾巴特别长。喜鹊在她面前的草皮上绕着圈,尾巴上下摆动。

大概一周之前,珍妮读了一本书,故事发生在一所寄宿制女校:品学兼优的女生——艾莉森被指认偷了玛乔丽的几枚戒指,玛乔丽是个高傲的女孩,担任曲棍球队的队长。不过呢,最后一章中,戒指在一个喜鹊巢里被发现了;当玛乔丽扭伤脚踝时,艾莉森带领曲棍球队赢得了胜利。

珍妮很好奇,喜鹊到底会不会偷亮晶晶的东西?

她不晓得自己能一动不动站上多久。她实在不想把喜鹊吓跑,但她的左大腿开始抽筋了。

呼啦。

呼啦。

又来了两只喜鹊,一只特别小——个头小年纪也小。童谣又在她脑中响起:五只是银,六只是金。

这是不是说她会发财?珍妮说不准自己会不会喜欢。

六只喜鹊。

她听到不远处哥哥们的叫喊声,就在屋后的树林里。她万般祈祷,他们千万别玩着玩着就离这儿越来越近,把鸟儿吓走。

她隐隐感受到,你一生中并无太多此刻般的时刻:在这一刻,肺里的空气、脚下湿漉漉的草坪、贴着皮肤的棉布——都让你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活着;在这一刻,你完完全全活在当下,过去和未来都无所谓了。

她试着放缓呼吸,想让此刻永驻。

喜鹊全都停止了绕圈,也不再啄食,其中一只歪着脑袋盯着她,另外几只……

它们在等待。

珍妮与它们一起等,扭动着湿草中裸露的脚趾。

她听不到哥哥们的声音了。他们一定进了屋,或入了树林深处。

呼啦。

这只喜鹊特别大。

这是最后一只。七只是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是童谣的最后一句。

她惊奇地盯着它:从它的喙尖到尾端足有两尺。还有颜色,它的翅羽上有好些她叫不上名的颜色。另外六只喜鹊一蹦一跳,围成一个半圆,全都面朝珍妮。

珍妮看着喜鹊,在秋日寒凉的黄昏中。

喜鹊也看着她,似乎在等待什么。

七只是个秘密,不可告人的秘密。

她常在坐车时数窗外飞过的喜鹊,可在此之前,她从没见过三只以上一同出现。

“告诉我,秘密是什么呀?”珍妮对鸟儿说。

有那么一瞬,她担心它们会受惊,生怕自己一开口就打破了魔咒,可鸟儿没有动静。

最后一只喜鹊仰望着她,头歪向一边,像是把她当成了一枚闪亮的戒指,估量着值不值得把她带回鸟巢。

“你要去石墙村。”这只喜鹊说道。它的声音很粗糙,有金属质感。

珍妮张开嘴正想发话,可她犹豫了一下。

“哪儿?”她问,“我要去哪儿?”

最小的喜鹊往前迈了几步,告诉她:“可这是个秘密,你跟谁都不可以说。”

“可是——”

她没来得及说完。倏然,所有喜鹊振翅起飞,空中满是黑与白(还有蓝与绿),耳中仿佛只有扇翅声。珍妮惊得退了一步,胸腔中的心脏怦怦直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