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土黄色身影站在一个工艺店的门口,不知道在看些什么。他背对着我,一直盯着他面前的木牌看着。两只穿着黄色长袖的交叉在一起放在背后,袖口上棕色的刺绣花纹和柳年袖口上的一模一样!!
“怎么了,你干嘛一脸花痴样看着我?”
唐宁伸出头,揉了揉我的脑袋,笑着说道。
“柳年……我好像看到柳年了……!!!”
唐宁的动作让我整个人一下子回过神来,我拉回自己的眼神,扫了唐宁和靳勒一眼,急急忙忙的说道。
“柳年??在哪里??”
听了我的话,唐宁的身体一震,转过身朝着我刚才盯着的地方看去。
靳勒也紧张的看着我,等着我的回答。
我伸出手,指着唐宁身后说道:“在那里!刚才我看……”
还没说完,我却傻眼了,不过只是几秒钟的功夫,刚才我看到的那个穿着土黄色长衫,背影酷似柳年的鬼魂突然不见了,我走了几步,朝着四周看去,却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我站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整个人疑惑不已。
我明明是看到了的啊,刚才他就站在我面前的啊,怎么会我和唐宁说话的这两三秒,他居然就不见了!
我火急火燎的朝前走了几步,来回张望着想要找到柳年。
“妍妍,你是不是看错了……”
唐宁走到我面前,拉住我的手轻柔的说道:“我和靳勒都没看到,有可能是你刚才突然看花眼了……”
我收回视线看着唐宁的脸,急忙张口说道:“我没看错,我真看到了…你们相信我啊…!我真看到柳叔了!”
我刚说完,眼泪就顺着脸上不停的流下来。
靳勒走过来,揉了揉我的脑袋说道:“我们知道你想他,我和唐宁也都想他,但是他已经死了。你还记得吗?在医巫闾山的时候,为了救我们,他和恶灵相斗,魂飞魄散了……”
我吸了吸鼻子,感受着头顶不停拍打着安慰我的手掌,心情总算是平复了一些下来。
深吸了几口气,我抬头看着我们两说道:“我也知道柳叔已经去了,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了,但是刚才那一瞬间,我看到他的感觉十分真实。”
我擦干自己脸上的泪水说道:“但是也有可能,确实是我看错了……走吧……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再做打算……”
唐宁和靳勒点了点头,我们三个朝着鬼城的入口处走去。
远远地,我们就看到了那两个熊熊燃烧着的幽蓝色鬼火火把,我们三个人手拉手,朝着鬼城的门口走去。
又是一瞬间的漆黑,我们三个被吸进了门里,‘嗖’的一声,等我们恢复知觉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已经站在了鬼城的外面。
我转头看着眼前一片黑漆漆的鬼城,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就像电影里的任意门一样,进去之后,到了另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现在出来了,刚才置身的热闹无比的鬼市又变回了现在面前这栋悄无声息的黑压压的鬼城。
“走吧,先回去,现在时间不多了。”
靳勒朝着我和唐宁说道,接着整个魂体飘到半空中,转过头朝着码头边上飞去
我和唐宁跟在他身后,也马不停蹄的朝着码头飘去。
不一会儿我们就看到了码头,眼前的一幕分外的和谐。
流火站在我肉身的肩头上,整个人缩成一团,大红色的火焰在它身上燃烧着,在漆黑色夜里变成了一团明显的指路牌,红色的光圈罩住了我们三个人的肉身,远远看去有些科幻漂亮。
鱿鱼怪大半个身体都直在海面上,它长长的触角伸出来,编织成一个圆圆的环,把我们三个人的身体套在了里面。
它嘴巴前面飘荡在空气中的聚魂石发出幽幽的亮光,鱿鱼怪大口大口的吸着阴气,一边守护着我们一边修炼自己的法力。
有聚魂石的牵引,我们三个人的魂体毫不费力的就回到了自己身体里面。
一回到自己身体,我活动着僵直酸软的手脚,想到刚才看到柳年的那一幕,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我们三个人在码头休息了一下,和鱿鱼怪约好明天晚上再来找他,我们便打道回府,准备回民宿睡觉。
海风不停带着腥咸之气朝着我们吹来,走在路上我的思维终于清醒了一些。
“如果那就是散魂刀的话,我们要怎么才能拿到?”
我一边走着一边思索,朝着旁边的两个男生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这确实是个问题,”靳勒叹了口气,接过我的话说道:“首先我们没办法改变自己是魂体的这一点,只要靠近散魂刀必然灰飞烟灭,更别说把它带出来了。”
“对啊,会不会灰飞烟灭还是两说,就算是我们找到了抵抗散魂刀的方法。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三个都是魂体的话,是根本就拿不起物体的,所以没有机会把散魂刀带出来的。”
唐宁在旁边接着说道,听完他的话,我整个人陷入了沉默。
现在相当于是走进了死胡同。
首先,想要进入鬼城,我们必须要离魂,因为只有纯阴的魂体才能进去。
其次,想要得到散魂刀,我们必须先要能接近它,那就是说我们必须找到一个不让自己魂飞魄散又能接近散魂刀的办法。
最后,就算我们能满足前面两条,得到散魂刀把它带出鬼城,带到我们的肉身身边。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能够拿得起物体,才能够把它从鬼城带出去。
可是目前看来,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点,我们都不可能满足。
魂体和阳气永远是相斥的,而且鬼魂肯定拿不起东西。再说要把散魂刀从鬼城里带出去,很有可能,会让整个鬼城灰飞烟灭,所以这条路是无论如何也行不通的。
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唐宁突然停下脚步,偏头看着我和靳勒问道:“我想到了一个办法!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