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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边唱一边写

喝得开心,乔三揽过周轩的肩膀,坏笑着说:“兄弟,你那马子各方面都很一般,等我给你找个大模玩玩。???网?  ”

说的是姜靓,周轩道:“只是朋友,过来帮帮忙。”

“这我就不管了,凭哥在风月场上厮杀的经验,这女人可不太老实。”乔三呵呵一笑。

吆五喝六的,这顿饭吃了快三个小时,一个个都喝的面红耳赤。姜靓直晃脑袋,还是属周轩最为严重,红到了脖子根,三国时的美酒度数都小,啤酒也够他上头的了。

大着舌头搂着肩膀下楼,店老板赔笑相送,笑意里带着几分真诚,总算要走了!

一直送到取名馆大门口,火锅店老板无奈递上一个信封,乔三打开扫了一眼,随口道:“看你还算有诚意,三千就三千吧!”

“三哥以后常光顾!”店老板违心道。

告别周轩,乔三一行人又钻进那辆面包车,度完爆奥迪,排着黑烟昂昂叫着开走了。

周轩也松了口气,回头迷糊糊道:“老,板,买,买单。”

“周师父,我哪敢收你的钱啊,让乔三知道,还不砸了我的店?”店老板半是客气半是埋怨,这么多饭店,干嘛非得带我这里来,没得罪你吧!

“老板,请留步,我有话说。”周轩喊道。

“还有什么事儿?”火锅店老板有气无力停下了脚步。

周轩摇摇晃晃上前,搂住他的肩膀,火锅店老板怕的是乔三,对带来麻烦的周轩可没什么好感,没好气地扒拉开。

“有话赶紧说,我店里还忙着呢!”

“一头进一头出,为谁辛苦为谁忙?”周轩笑。

“什么意思?”店老板愣住了。

“我是说,你这店啊!哇!”周轩弯腰吐了起来,店老板被熏得够呛,心里惦记下一句话,连忙过来搀扶。

“哎呀,百十块钱的肉白吃了!”姜靓恶心地摆摆手,回去找东西来清理。

“我的意思是,你这火锅店开门就赚钱,但也没少赔吧?”周轩又说。

“是啊,一天流水真不少,但总碰到邪门的事儿。第一天弄脏了人家的名牌包,赔了一千多。第二天好好的盘子豁了个口,把个孩子手指给划了,现在的孩子娇贵啊,抽血验尿的查了半天,什么事儿没有,打破伤风却少不了。今天更不用说,唉,几千块没了。”店老板一股脑把所有烦恼说出来。

“我不能白吃你的火锅,教你个办法!”周轩伸手远远指指他家门牌上面的字,“汇,聚集之意,水又代表财运,十分吉利。但你开的是火锅店,水火不容,相互克制,赚得多,花得也多,存不住啊。”

店老板脸色陡变,信了,急忙又问:“那该怎么办啊?”

“简单!将那水换成火就行了!”

“群英烩?”

店老板仔细琢磨,猛地一拍大腿,绝了!确实就是这么个意思,还符合饭店的意思。

周师父?回过神来的店老板想要表示感谢,周轩已经在姜靓的搀扶下,回取名馆了,来日方长,生意财可等不及,忙不迭地跑回到店里。

都是拼装黏贴的字,火锅店老板立刻给设计公司打电话,马上送个火来!

“真让人鄙夷,一瓶啤酒就撂倒了!起来,楼上睡去!”姜靓买了个折叠床,放在了楼上。

姜靓嘟嘟囔囔,使劲拉扯,哪里拽得动,周轩仰倒在沙上,怎么也叫不起来。

总算把乔三这一头应付过去,但今天的生意也做不成了,姜靓觉得没有再留下来的必要,打着哈欠也走了。

睡梦里的周轩看到了师父,心中感慨,狂奔过去。

“轩儿,这边过得可适应?”管辂笑问。

“一切都好,今天还吃了铜鼎火锅,改日请师父品尝。”

哈哈哈,管辂大笑,越走越远,周轩拼命追着背影,“师父,等等我,不要走。”

……

“喂,同学,醒醒?”

“师父,我想你!”

“同学?”

“师父,徒儿再也不惹您生气了,好好孝敬您。”

怀里的胳膊被抽走,周轩迷瞪瞪睁开眼睛,黄昏的夕阳从窗子照进来,不是管府,却是取名馆。

脸上冰凉凉的,是泪水,随手擦了一把,面前有个中年男人,弯着腰看他。

“这位大哥好面熟啊!”周轩还没有醒明白。

“我上次来过的。”中年男人沉声道。

“嘿嘿,我想起来了!”周轩晃荡着站起来,拍着中年男人的肩头不停傻笑:“大哥,我记得你,来取名馆的人都喜笑颜开的,只有你老对我皱眉头,就跟我师父一样。”

“无意冒犯,恰好听到你梦中叫师父,看得出,你跟他感情深厚。”中年男人笑道。

“唉,只怕再无相见之日。大哥,你来此有何贵干?”周轩这才问。

“一身酒气,头脑也不清醒,要不我改天再来吧。”

中年男人打算要走,却被周轩拉住,“我好得很,很好,坐,坐!我就和你谈得来!”

一口一个大哥,还被大力强行摁着坐下,中年男人皱着眉头,腋下还夹着一卷宣纸,“很冒昧,我是来求字的。看你状态不佳,或许影响挥,只是聊聊便好。”

“没问题,不影响写字!”周轩双手撑在桌子上嘿嘿傻笑。

中年男人这才将宣纸放下,抽出一张,铺平在桌上,又在纸卷中间,抽出一支大脑袋的提斗毛笔。

“好大一张纸啊。”

周轩盯着宣纸,眼中放光的用手轻轻摸了一遍又一遍。纸张的好处便是轻便利于收纳,三国时并不普及,技术不成熟。

贵族多用绢布,造价也很高,管辂都很少用,大多时候还是用竹简。

“这是正宗宣纸,其实也不是多贵。”中年男人实在不知道如何接周轩的话茬。

“哦,这支毛笔是狼毫的。”周轩接过提斗笔,一眼就看出了材质。

“这我就不懂了,上面倒是有狼毫的标志。”

好纸!好笔!

周轩相当喜欢,在酒意的驱动下,拍胸脯道:“大哥想要什么字,尽管开口!”

“随意吧,就写你最喜欢的诗词也行。”

中年男人没抱太大希望,一个醉汉写毛笔字,这纸要废了。

“我最喜欢的,有了!”

周轩将宣纸四角压平,毛笔蘸满墨汁,毫不犹豫,提笔就落在纸上,第一划下去,就是一嗓子喊。

把端坐的中年男人吓一跳,失望地摇摇头,抬腕看了下手表,心想待会儿走吧,这几张纸都不要了。

“余~从京域,啊!言归东藩,啊~……”

居然是边唱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