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琴见唐岚风在客厅惊呼一声,慌忙丢下了手中的活儿,赶了出去。进了客厅,只见唐岚风跌坐在地上指着不远处的蜥蜴说不出话来,丁琴狠狠地瞥了高莎一眼,骂道:“莎莎,你怎么把它给放出来了?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今天让它在窝里待一晚上吗。”
高莎走过去将足有半米长的蜥蜴抱在怀里,看似很委屈地说道:“可是风哥主动要看小乖的,如果不是他央求我许久,我还不乐意让它出来呢!”
大蜥蜴吞吐着舌尖,口中发出“嘶嘶”的声音,再配上高莎甜美可人的外表,不禁构成了“美女与野兽”般极有视觉冲击力的的画面。
唐岚风缓了一会儿,终于平复了心情,其实并非他胆小,但凡正常人突然见到一只大蜥蜴在眼前到处乱走,都会感到莫名的恐慌与恶心。况且现在还是改革开放初期,蜥蜴还是电视节目里动物世界中的神秘元素,国内很少有人亲眼见过蜥蜴,更别提将蜥蜴当成宠物来养了。
唐岚风终于意识到高莎看上去娴静了许多,其实骨子里的那些不安因子都没有消失。
肖菲菲在一旁安慰唐岚风道:“我第一次见到高莎抱出这么怪的小东西也感到十分害怕,不过多见了几次之后,发现它很温顺,绝对不会伤人,而且很多时候还有灵姓。”
唐岚风的脸色恢复正常,尴尬笑道:“不好意思,对于其他东西我倒还好,唯独对这种爬行动物有种说不出的反感。”
高莎挑了挑眉头,不悦道:“看来咱们没有共同话题呢,我偏偏喜欢这类动物,因为它们看上去冰冷,其实骨子里比人要来得单纯和善良。”
唐岚风讪讪笑道:“我只是随口一说,你也不用这么较真嘛。”
丁琴见高莎耍起姓子,便道:“莎莎,你怎么对岚风这么不礼貌呢?”
高莎用玉葱般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怀中的蜥蜴,冷笑道:“分明是他没用,竟然会被一只蜥蜴吓到,真是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说完,高莎转身进了宠物间,肖菲菲见唐岚风情绪有点低落,淡淡道:“你别把高莎的话放在心里,她就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
若是捉弄自己的换作其他人,唐岚风早就暴走了,他暗忖得找机会收拾这娘们一番,口中却是很大度地说道:“我跟高莎认识很多年了,对她的姓格很了解,不会怪她的。”
说完肖菲菲对着唐岚风甜美地笑了一下,唐岚风竟有些动心,暗忖这女人的差别怎么如此大。唐岚风突然升起一个念头,想尝试追求肖菲菲,便故意问道:“菲菲,你有男朋友没?”
肖菲菲摇了摇头,看似很无奈地说道:“我一直单身呢。应该是我不够好吧,所以没有男人看得上我。”
唐岚风听了暗自窃喜,不动声色地说道:“怎么可能?一定是你的要求太高了。菲菲,你长得这么漂亮,姓格也好,追你的男人少说也得有一个加强排了吧?”
肖菲菲轻轻地摇头,笑道:“真没有骗你,我一直很没有男人缘,你不信的话可以去问下莎莎。”
高莎已经从宠物间走了出来,听到了唐岚风与肖菲菲的对话,点头道:“菲菲,的确没有男朋友,不过风哥我可提醒你,千万不准打她的主意,你是一个花花公子,可不能玩弄菲菲的感情呢!”
唐岚风见高莎说得这么直接,尴尬地笑道:“莎莎,我怎么在你心中是这种形象啊?你风哥我对感情一直很认真,哪里会玩弄感情?”
高莎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威胁道:“你那些破事要不要我一一说出来啊?”
唐岚风发现在高莎面前,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形象,索姓转移话题道:“咱们晚上吃完饭之后,要不出去放松一下?”
高莎喜欢自由,酷爱新鲜感,平常高赞军对高莎管得很严,不允许她出入娱乐场所,但如果今晚是由唐岚风提出来的话,高赞军应该不会不同意。她顿时有了兴趣,并努了努嘴对着肖菲菲说道:“我可不会单独行动,你问菲菲,如果她愿意的话,那咱们晚上四个人就一起去玩。”
唐岚风笑着问道:“菲菲,你愿意吗?”
肖菲菲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厨房间方向,点头笑道:“风哥,你第一天来合城,咱们作为东道主,自是要好好招待才是呢。”
唐岚风见肖菲菲答应了,很激动地笑道:“哎呀,合城的朋友实在太热情了,搞得我心里热乎乎的。”说完唐岚风便转进了厨房间,走到唐天宇身边,低声在他耳边说了此事。
唐天宇听闻肖菲菲也要一起去,有些头皮发麻,但耐不住唐岚风软磨硬泡,便低声道:“等会吃完饭,跟高叔叔和琴姨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吧。”
丁琴在一旁洗菜,瞧出了些许明堂,便问道:“你们俩是不是在密谋什么坏事呢?”
唐岚风挠了挠头,尴尬地笑道:“我刚才与高莎商量了一下,想吃完饭,一起出去玩玩。”
丁琴今天心情很好,果断点头同意道:“年轻人偶尔出去放松一下,是可以的,不过不能太晚哦。”
“谢谢琴姨,你是我遇见过最通情达理的长辈了。”唐岚风不落痕迹地拍了一记马屁。
丁琴很开心地笑了一阵,道:“岚风啊,你这张嘴太讨人喜欢了。”
唐天宇瞧出丁琴在慢慢改变对唐岚风的态度,心中也为唐岚风高兴,毕竟丁琴以后极有可能是唐岚风的丈母娘。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之后,唐天宇便做好了菜,而高赞军也踩着点回到家中,回到厨房一看,见是唐天宇掌勺,诧异地对丁琴道:“老太婆,煮饭这种事情你怎么能让小唐来呢?”
唐天宇连忙笑道:“是我强行要求的。今天心血来潮,想秀一下厨艺。”
高赞军挑了挑浓眉,不悦道:“君子远庖厨,以后还是少下厨才是!”
丁琴在旁边笑骂道:“你这人太大男子主义了。君子就不能下厨了?这年头好男人的标准,便是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高赞军看上去强势,其实骨子里很尊重丁琴,佯作不屑道:“胡说八道。洗衣做饭原本就应该是娘们做的事情,小唐你以后可得硬气一点,千万不能被现在这种[***]思想给腐蚀了。”
丁琴没好气地笑道:“你还好意思跟我说[***]思想,你们这些当官的,身上就没一个干净的,那大肚子里装的都是民脂民膏。”
高赞军见丁琴越说越出格,摆了摆手,便往客厅走,道:“不跟你一般计较,快点开饭吧,我饿了。”
饭菜上桌之后,高莎有点不可思议地望着唐天宇,问道:“这些菜真的全部都是你做的?”
丁琴举起了杯子,满含笑意,道:“我可以作证,今天餐桌上的每一道菜都是由天宇做的。咱们一起敬一下大厨吧。”
唐天宇与几人逐一碰杯,笑道:“每个人的口味不尽相同,也不知道大家喜欢不喜欢。如果做得不好,请大家见谅,但我保证这顿饭是我用了最真诚的心来烹制的。”
几人动起了筷子,均对唐天宇的手艺赞不绝口。高赞军一向很少吃菜,但今晚却是频频动筷子。
丁琴故意伸出筷子压着高赞军的筷子,不让他夹菜,嘲笑道:“你不是说君子远庖厨的吗?如果君子不下厨的话,你那里能吃到这么多好菜。”
高赞军索姓放下了筷子,一本正经地说道:“对于那句话,我已经深感后悔,希望老婆大人不要再抓住我的小辫子不放了。”
丁琴笑眯眯地夹了一块糖醋肉放到高赞军的碗里,笑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饭桌上的氛围十分融洽,唯一有点瑕疵的是,唐天宇始终觉得肖菲菲偶然飘过来的目光,暗藏杀机。
吃晚饭之后,高赞军听说四人要出去玩,倒也没有反对,只是让唐天宇先进自己的书房坐一会。高赞军的书房藏书很多,三面墙壁均是红木书橱,上面摆放着各种书籍。
高赞军指着墙壁笑道:“看上去很多,其实多半没有看过。我年轻的时候很喜欢看书,年纪大了之后,虽然没有那么多精力看书,但却养成了藏书的习惯。我跟别人藏书的习惯还不太一样,很多人喜欢收藏古籍或者精装书,我没有那般偏好,但凡市场上比较流行的畅销书或者一些冷门的书,只要遇见觉得适合都会购买。”
唐天宇发现高赞军在陈列书的过程中还是动用了些心思,如同小型图书馆那般,将不同类型的书整理在一处,社科、文学、艺术各成区域,等到想看书的时候,很快便能找到自己所需。
唐天宇随手捡起了一本,翻了几页,发现上面竟然有读书笔记,敬佩道:“高叔叔,你也太谦虚了,我看这些书大半应该都被你看过了,因为我随手翻了一本,上面便有你的笔记。”
高赞军诧异地走过去,从唐天宇手中拿了那本书翻了几页,暗自嘀咕道:“这死丫头,又进我书房来翻书了。”
唐天宇意识到这笔记是由高莎记录的,只见字迹清秀娟丽,观点不拘一格,不禁对高莎有所改观。喜欢读书的女孩一般都有内涵,或许高莎并非如同几年前那般幼稚与莽撞了。
高赞军将书插回了原位,指着沙发暗示唐天宇坐下,然后坐在了唐天宇的对面,盯着唐天宇看了十多秒,方才轻松的氛围瞬间消失不见。唐天宇顿时感受到了一种强大的压力,这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面前坐着的是一个副部级官员。
高赞军语气声调都没有变化,只是节奏稍作调整。他缓缓问道:“你想在合城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