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很美,没谁想死。
但自从陆梓琪知道陈惠祯的存在后,就有了一种清晰的预感。
某一天,她可能会死。
是她杀死自己!
除了她杀自己外,就再也没谁,敢对她动手。
毕竟,她家小傻子那么牛,亲奶奶更牛!
谁要想杀她,起码得好好琢磨下,能不能抗得住李骁和陈惠祯的双重报复。
自杀的感觉,肯定不好。
为了能死的痛快点,陆梓琪琢磨很久,才在暗中,采购了这枚戒指。
在云积寺时,陆梓琪还以为,这辈子都用不上这枚戒指了,准备等和李骁洞房花烛后,就丢掉它。
不料——
“小傻子,不要埋怨姐姐,我也是被迫的。更不要犯傻,相信姐姐和你三生三世的约定。你要是能安全回国,一定要和美珠姐她们好好的。每年的今天,找个僻静的地方,陪我说说话。我,就不会感到寂寞了。”
陆梓琪清晰感受到,生命在迅速的流逝,却拼命瞪大眼,希望,能多看一眼,这个充满爱的世界。
耳边,传来陈惠祯歇斯底里的吼叫:“梓琪,梓琪!快,快救她!她要是死了,你们谁也别想活,谁也别想活!!!”
一辆打着蓝白爆闪的救护车,在几辆黑色越野簇拥下,凄厉的鸣叫着,从窗外疾驰而过时,李骁已经喝了四杯酒。
如他所愿,盘子里的龙虾,大的不像话。
可是,李骁却没动一下。
除了喝酒,就是吸烟,桌子上的美味佳肴,好像是摆设。
窗外远处的广场上,随着某个草台班子的演出结束,游人少了很多。
夜,越来越深了。
显得月亮,倒是越来越皎洁。
陆梓琪骑来的那辆黑色大摩托,还静静的站在窗外,上面放着两个黑色的头盔。
当李骁把第四杯酒,用最慢的速度,喝掉最后一滴酒时,广场上除了那个,还在忙着收拾东西的草台班子,一个游人都没有了。
隔着两百多米,李骁竟然能认出,那个走路特像蛇儿蜿蜒行走的女人。
她好像叫苏日娜。
寓意聪明好学。
稀泥号称不夜城,也确实如此。
但午夜过后,还在大街上晃荡的,除了酒鬼之外,就是流氓。
有十多个酒鬼流氓,围住了那个草台班子,对苏日娜等几个女演员,动手动脚,污言秽语。
金帐国可是马背民族,民风彪悍,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对他们来说,那就是家常便饭。
但他们在这个号称高度文明的城市里,在这些酒鬼流氓,亮出黑黝黝的铁家伙后,能做的,只能是瑟瑟发抖,眼睁睁看着不多的收入被拿走,几个漂亮的女演员,被拖到了箱货里。
李骁静静的看着。
看无声电影那样,满脸的无动于衷。
他看到,有个女人,从箱货里跳了下来,拼命向这边跑。
几个酒鬼流氓,在后面追。
广场东侧的商业街上,有着数百个商铺,但现在能开门的,最多不会超过十家。
李骁所在的这家酒馆,就是还开着门的商家之一。
其实,整个酒馆内,也只有李骁一个人了。
吧台上,也只有一个人,就是陆梓琪委托她把便条,交给李骁的那个妹子。
李骁现在已经知道,那个妹子名叫莎拉。
要不是莎拉对李骁心存某种想法,早就请他离开,关门回家,绝不会任由他独自坐在这儿,陪着他熬夜。
总算挣开那些酒鬼流氓的苏日娜,看到这边还开着门后,本能的向这边逃来。
“站住!特么的,我让你站住!”
几个酒鬼流氓的吆喝声,越来越清晰可闻。
他们真想开枪的。
却又怕打伤了苏日娜,无法让他们尽兴。
何况,她一个外国女人,就算能逃,能逃到哪儿去?
砰!
苏日娜撞开门,一个踉跄,差点扑倒在地上。
她慌忙抬手,扶住了桌子,抬头一看,看到了李骁。
苏日娜冲到了李骁面前,一把就抓住了他的胳膊,嘶哑的,恐惧的声音:“先生,救救我,救救我!”
她衣衫不整,披头散发,脸色苍白,鹅颈上甚至还有几道,被抓出来的伤痕,踩着一双脚丫,原本水灵灵的眼里,全是无法形容的惊恐。
和,哀求!
她的出现,让不时闭眼打瞌睡的莎拉,睡意全消,猛地站起来,顺手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把手枪。
莎拉刚举起手枪,几个酒鬼,就冲了进来。
“请你们,出去!”
莎拉厉喝时,双手不住颤抖,看上去比苏日娜还要更怕。
几个酒鬼,毫不在意黑洞洞的枪口,哈哈狂笑着,一起抬起了手。
在几个铁家伙的对峙中,莎拉聪明的选择了丢掉手枪,双手抱头,趴在了吧台上。
“好,很好。乖乖的别动,保你安全。”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酒鬼,走到吧台前,抓住莎拉的头发,让她抬起头来,冲她吹了口气,又松开,拿了一瓶酒。
莎拉也有几分姿色,但络腮胡等人,却不敢动她。
理由很简单,能在这儿开酒馆的老板,能是普通人吗?
络腮胡等人,以后还想在这边混的话,就绝不敢伤害莎拉。
这也是莎拉,为什么举枪威胁,却没管用后,立即投降的原因。
商业街上的各位老板,早就和这些酒鬼流氓,形成了一定的默契。
你不惹我,我也不会惹你。
你敢惹我,我就惹你全家!
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
络腮胡等人,也是专门挑着外国人下手。
众多外国人中,来自英美的,能不惹,就不惹。
因为,那是干爹!
白熊国的人,也最好别惹,他们动不动就玩命,真特么的烦。
来自非洲的兄弟们,络腮胡等人,却又不屑惹。
一群穷逼,穿鞋的,从来都不惹光脚的。
还有那些爱骑骆驼的,也是能不惹,就不惹的存在。
能骑着骆驼来这边的游客,哪个身边,没有三五个保镖?
骑骆驼的,可能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数算一圈,来自东亚的人,才是最佳目标。
虽说他们够聪明,勤劳,团结,性子却软。
尤其有很多的所谓精英,不遗余力鼓吹西方国家,搞得很多女人,在国内看到老外时,就忍不住,主动对人狠砸媚眼。
搞得络腮胡这种王牌垃圾,都有了很强的优越感,感觉不欺负他们,良心上都过意不去。
而街头上的特勤,在得知东亚人被酒鬼流氓伤害后,只要别出现命案,给这座高度文明的城市带来坏影响,也绝不会当回事,走个过场就拉倒了。
反正,那些人的精英,都看不起自己,别人何必把他们当回事呢?
络腮胡举起酒瓶子,抬头喝了口,晃着膀子,走到了李骁面前。
他抬脚,踩在椅子上,喷着酒气,对依旧静静看着外面的李骁,轻启厚唇:“滚。”
李骁聋了那样,没有丝毫反应。
他不但聋了,也可能傻了。
因为,当身材相貌甚至比冯美珠,还要更甚的苏日娜,用力抱着他胳膊,死死靠在他身上,不住剧颤时,李骁都没任何反应。
“脉痹的,这人是个傻子?”
一个酒鬼骂着,凑过来,抬手就去抓李骁的衣领子。
酒鬼的手指,即将碰到李骁的领子时,好像听他叹了口气。
还没等酒鬼分析出,这究竟是不是叹气声时,却觉得肚子一凉。
他下意识的低头。
一把餐叉,热刀切牛油那样,刺进了他的小腹中,只留下一小段把柄。
鲜血,正顺着把柄,向外冒。
“怎么回事?我肚子上,怎么多了把叉子?”
这个酒鬼盯着肚子,满脸的茫然。
他好像听到了女人的惊叫声,也听到了络腮胡等人的大吼,更感觉到了疼。
女人的惊叫,男人的怒吼,酒瓶子的碎裂声,持续了多久?
一个世纪?
还是,一秒钟!?
莎拉不知道。
她只是惊恐的亲眼看到,坐在窗前的李骁,始终没正眼看络腮胡等人,左手却用刀叉,酒瓶子,刺伤了一个人的肚子,砸断了一个人拿枪的手腕,穿透了络腮胡的脸颊。
她只是看到了这些。
却没看到,李骁是怎么动手的!!
终于,抱着李骁胳膊的苏日娜,不再惊叫。
络腮胡等人的怒吼、惨叫,也落下。
莎拉又听到,还静静望着窗外的李骁,轻声说:“滚。”
络腮胡等人的醉意,在见血的那一刻,就迅速发挥。
他们可都是混社会的精英,实战经验相当丰富,眼光也无比毒辣,反应更优于常人!
李骁能在看都不看他们的情况下,让他们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就个个光荣负伤,这得多么牛掰?
他们,根本惹不起!
要报仇,也不是现在!!
先离开,再纠结大队人马,找回场子,方为正道。
络腮胡等人,捂着负伤的地方,脚步踉跄,狼狈鼠窜。
苏日娜傻楞半晌,刚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李骁又说话了:“你也滚。”
“什么?”
正要用最正宗的礼仪,来感谢李骁的救命之恩,再请他外出帮忙,解救同伴的苏日娜,再次愣住。
李骁终于回过了头,看着苏日娜,轻声说:“我说,你也滚。”
苏日娜脸色苍白,双眼含泪,嘴唇不住的轻颤,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站起来,踉踉跄跄的出门。
莎拉绕过吧台,对看着她的李骁,讨好的笑了下,小心翼翼的说:“不用您吩咐,我这就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