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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生死主仆情

庞大的北极熊疯狂而至,作为北极霸主,它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的死狐狸,和蹲在地上的七哥,嗅着他手里的两大条狐狸肉,然后立起身來,足有三米多高,龇着匕首一样锋利的白牙,挥舞着铁砂掌对七哥恐吓。

金毛见状一下子跳起來,护在七哥身前,七哥也忙掏出左轮儿手枪,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以狗熊的体格,挨上七八枪也不见得立刻会死,而它死前的最后疯狂,很可能把一人一狗两下就拍成肉饼。

因为七哥和金毛肚子空空,外乏内虚,已经不具备和北极熊搏斗的实力了。

北极熊这厮,和其他熊科动物可他娘不一样,更不像狐狸那么狡猾,它们可不会把沒吃完的食物藏起來、等以后再吃,所以这些笨伯们,每天都在为下一顿饭发愁。

可是它们具有异常灵敏的嗅觉,丫可以嗅到在三公里半以外烧烤海豹、或者任何烤肉发出的气味儿,甚至能在几公里以外,凭嗅觉准确判断猎物的具体位置。

因为这种浑身雪白的极地笨伯,嗅觉极为灵敏,地球人都知道犬类嗅觉是人类的一百万倍,可北极熊的嗅觉敏感度却是犬类的七倍,我艹,北极熊这种自身功能姓的强硬指标,真是牛逼到令人汗颜啊。

这种老子能笨死的家伙们,正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可怕家伙。

在“闻出”气味,锁定猎物方位后,丫能以相当快的速度从冰上跳跃奔去捕猎,一步跳跃的距离可达五米以上,太他妈令人震撼了,即便是刘翔來了也会自叹佛如的。

而且它那相当于一辆小汽车的身体,可以在一千米以内、用相当于大卡车中速行驶的速度奔袭猎物。

这种货每隔四五天,还要吃一只几百斤重的肥美海豹、來维持庞大机体的健康,而且它的视力和听力也与人相当,现在,虽然有点笨,但却是这么牛逼的重量级绞肉机,,它來啦。

七哥和金毛看到,北极熊张开大嘴,把全部的白牙统统露出來,吐着半拉舌头,仰起脖子吼叫了几声,开始跺着脚,暴躁的咆哮起來。

瘦骨嶙峋的金毛在北极熊面前,还不如一只狐狸的战斗力,但它却圆凳双眼,凛然不可侵犯的横着身体,保护着彪悍却乏力的七哥。

七哥赶紧把一大条烤熟的香香狐狸肉扔过去,生怕它冲过來伤害金毛,北极熊弯下腰,前肢着地,用大舌头舔了舔地上的狐狸肉,大嚼起來,几口就吞吃下去。

吃完它看着七哥,低沉的吼了一声,表示还要,七哥又把另一条狐狸肉也扔到雪地里,北极熊又大口吃了起來,吃完还眯着小眼儿,美美的舔舔嘴唇,一副恬不知耻意犹未尽的样子。

见七哥手里沒有肉了,这货就走过來,开始吃剥好皮的生狐狸肉,这时候逃跑是沒有用的,七哥和金毛疲劳时的速度,是跑不过北极熊的,就连最优秀的短跑或长跑运动员,也远跑不过北极熊这种身高体长的家伙,别看它平时一副憨头憨脑的样子。

很快,北极熊就吃完狐狸肉,立起身來,呲呲牙,二呼呼的耷拉着舌头,眯着眼,挥舞着能拍死人的熊掌,一副贪得无厌的嘴脸。

这回再沒什么可以给它吃了,难道要舍身饲熊么,扯蛋吧,七哥可不是佛祖,沒那么好的牌气。

既然自己和金毛累得不得了,逃跑不了,那就舍身一搏,如果第一枪打不中北极熊的要害干不死他,他俩就死定了,因为北极熊的大块头一跃五米远,受伤后扑过來只是一瞬间的事儿。

管不了那么多了,七哥将枪口对准北极熊的咽喉,眼看着,这货就慢慢爬下來,向七哥接近,七哥忽然对着天空打了一枪,那种突兀至极的巨响和火光、着实把北极熊吓了一大跳。

紧接着,七哥对着天空又是一枪,北极熊愣了一下,呆呆的看着七哥手里的铁家伙,然后歪着头眯起眼,又天然呆滴愣了一会儿,最后竟掉转大屁股,拖着一吨多重的身体,扭着大屁股蛋子,慢慢地走了。

七哥这才松了一口气,紧紧的抱住了金毛的脑袋。

这头从北极圈一带闻着香味过來的北极熊,是一只年幼刚成年的雄姓北极熊,沒见过啥大世面,所以被七哥手里的枪声给镇住了,这家伙权衡利弊后,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溜了。

如果是一头有对付印第安猎人经验的老北极熊,估计主仆二人可就惨了。

看着远去的北极熊,七哥长长出了口气,赶紧带着金毛朝回走,要是再有这种楞不唧唧的大家伙,呼呼的过來寻衅滋事,包不准就得完蛋。

因为七哥这时的体力一时半会儿难以恢复,战斗力还不如一只健壮的牧羊犬,瘦骨嶙峋的金毛就更不用说了。

七哥抖起精神,直直的把脚踩进雪里,再直直的拔出來,只要歪了一点儿,他就会倒霉,金毛顺着他的大脚印子艰难的超前走,偶尔还会跌到在雪窝里打滚儿,肋骨戳疼身体,发出凄惨的叫声。

到天气黑透的时候,七哥领着金毛终于走到印第安人门前,疲劳的敲响了木门,印第安汉子开门见七哥领着金毛筋疲力尽的样子,赶紧让进屋里,连金毛也一起抱了进來。

屋里温暖如春,汉子的老婆和孩子们都已吃过晚饭,正围坐在一起拉家常,打发漫长的夜晚哩,见七哥风尘仆仆的进來,还有一只瘦骨嶙峋皮包骨的狗,也沒问什么,问起來语言也不通,忙站起來准备吃的。

当一大盘炒鹿肉、和一盘热好的蒸鱼端上來时,七哥也沒有客气,低着头开始暴饮暴食,随后又端上來一大碗热茶,炸果子,金毛也在桌子底下,尝到了美味儿的石斑鱼干儿。

第二天一大早,热情的印第安人又招待他们吃了早餐后,七哥就领着金毛上路了,由于他们在阿拉斯加和北极附近逗留的太久,穿着三层鞋子可不是好耍的,最里面的一层鞋子把七哥的脚磨烂了几大块儿。

看不见的鲜血渗出來,又凝固在鞋子里,冻疮也破了,血和脓水交织在一次,冻得半干不湿的,令双脚十分痛苦。

金毛的爪子上也结满了冰,每走一步都疼得呜呜叫,这个可爱而又可怜的畜生,像最优秀的男人一样忠诚,从不像猫那样三心二意,它低着头耷拉着耳朵,半睁着眼睛,骨瘦如柴的卷着尾巴,一瘸一拐的跟着七哥,不落一步。

不知走了多久,其实并沒走多远,因为雪很深,七哥感到浑身像散了架一样,脚步沉重的像灌了铅,每一步把雪地鞋往上拔的时候,都好像打水的农妇,费老鼻子劲啦,然后再直直的踩下去。

至于屁股后面儿的金毛,走路更沒劲了,虽然一人一狗吃饱了饭,但是几十天的寒带探险、耗干了他们的精力,不是一天半天,几顿饱饭就能恢复过來的。

七哥觉得头脑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向外涌动,向外涨,弄得他的脑子混混沌沌,模模糊糊,感觉到脚和手比熊掌还要大,腰酸背疼,腿部发酸,浑身的骨头都疼痛不已。

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百台织布机在工作喧嚣,相互撞击压轧,吱吱乱叫,他感到自己的脑袋越來越大,里面好像有无数飞梭在穿梭,混乱如麻、像打了结的棉线一样混乱不堪,每走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精力和代价。

金毛的情况更糟,这个不会说话的朋友,除了皮毛就是内脏和骨头,由一些筋连着,再就是肚子里吃进去的鱼干儿,它简直变成了一头机器狗,按照一个节奏,一步步痛苦的跟着主人七哥,稍一停顿或者变奏,它就会倒下,再也站不起來。

七哥回头望望金毛,心疼的叹了口气,然后掏出酒葫芦,灌下大半葫芦酒,身上顿时感到像火一样在烧,这种能使人感到和神仙一起睡觉的魔术般的酒,在他体内发挥了强大的作用。

他只感到酒精在胃里发热,顺着血管儿在发烫燃烧,浑身顿时充满了热情和力量,又感到自己力大无穷,强壮无比了。

七哥回身一把抱起金毛,让它趴在自己背上,背着它,一步步向前走去。

快到中午时,七哥终于和六怪会合了,金毛从他背上跳下來,七哥却躺在雪橇上,喘了半天大气。

等七哥把金毛的事儿告诉六怪,大家都啧啧赞叹,称赞金毛这条善通人姓的好畜生。

前面的路积雪很浅,终于好走多了,十几天后,他们总算回到那个爱斯基摩人家里。

这时候,十二只雪橇犬只剩下六只活的,剩下的六只死的,早已冻得硬邦邦的,堆在雪橇上,爱斯基摩人心疼极了,但是憨厚的他们默默无语,并沒有埋怨。

当晚上脱鞋睡觉时,七哥的冻疮脓血和鞋子粘在一起,怎么也脱不下來花旦脱下三层鞋子,惊骇得发现冻掉了六根脚趾头。

紧接着,蛇王二蛋也脱下鞋子,发现十根儿脚趾头还剩三只,好在大拇脚趾头都还在,否则走路都站不稳。

盗墓七怪在爱斯基摩人家里住了一个十几天,彻底恢复了体力,那六只皮包骨的雪橇犬,身上也有了肉有了摸样,金毛也恢复了健康和体力。

第二天,盗墓七怪用雪橇拉着那些珠宝來到海岸边儿,把宝物们装上三桅船,然后连雪橇带雪橇犬,送还给爱斯基摩人,并偷偷在爱斯基摩人家里放了三个金饼。

这一带离北极较远,海水并木有结冰,当他们把三桅船开出十几海里的时候,忽然密封的后半截船舱里发出巨大的吼声,紧接着,整条船甚至都剧烈摇晃起來